
2026年6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围绕《规定》中“无堂食”信息公示的要求,外卖平台已经开始通过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合作,基于监管推送的权威数据为符合条件的商户完成合规打标,同时引导商家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提报相关信息。对消费者而言,这是外卖餐品信息透明化迈出的一大步——今后在下单前即可查看商家是否提供堂食、后厨是否接入明厨亮灶等关键标识,消费选择更加清晰有据。这标志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从制度设计迈入落地执行的新阶段。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指出,我国网络餐饮行业依托平台经济发展快速迭代,业态持续革新,完成了从传统线下堂食到线上外卖,再到无堂食外卖的业态升级,彰显了平台经济的创新活力。面对《规定》完善后的监管体系,“以网管网”框架下的监管与平台合作仍是重点——既包括平台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事前资质审查、事中动态监测、事后流量奖惩,倒逼入网商户合规经营;也包括监管部门与平台的双向联动,各司其职,完善适配数字餐饮业态的合作监管模式。
从平台端的落实动作来看,主要企业正在积极响应《规定》要求。以淘宝闪购为例,该平台自2024年起逐步搭建“3+1+AI”数字化治理体系,涵盖严字当头的商户入驻审核、动态覆盖的日常运营巡检抽查、开放透明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公众监督,以及骑士“随手拍”创新机制。在日常运营中,该平台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依托数据分析对风险进行动态跟踪和前置预警,实现了从“事后处置”向“过程管控”的转变。围绕《规定》入网审核要求,该平台从“人、证、地、店、品”五个维度强化合规性审查,对所有新签餐饮商户实施“一镜到底”视频核验加线下实地复核。在政企协同方面,淘宝闪购已对接全国31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证照核验系统,还与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签约合作,构建政企食安治理“协同共治”机制。在上海,该平台已完成“真人、真证、真店”可信核验机制的官方接口对接,进入全面测试阶段。这些举措表明,头部平台正在将合规要求从被动响应转化为系统化的技术能力和运营机制。
当下,我们要意识到的是,食品安全治理是项系统性工程,《规定》的实施只是迈出的第一步,需要更多各界力量的参与和配合,久久为功。
譬如一个现实的挑战是,平台在执行合规要求时面临多重能力边界。以《规定》中备受关注的“无堂食”信息公示为例,《规定》第十二条将“不提供堂食服务”定义为“实际经营场所既不持续提供现场就餐,也不提供自提服务”,但关于“持续提供现场就餐”和“提供自提服务”的具体界定标准,目前各地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尚未明确。而平台也不宜仅凭自身判断给商家做定性,否则既缺乏权威依据,也可能直接影响商家的经营收入和就业保障。全国范围的标准化落地,仍需监管部门牵头建立统一口径和数据推送机制。
类似的困境并非孤例。平台核验商家证照,前提是能够获取政府数据库的完整数据支撑,但目前各地数据库的在线化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地区的接口尚不完善,客观上会导致平台无法做到全量比对。中小商户对合规要求的认知和配合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一些经营规模较小的商家在面对繁琐的资质提报流程时往往力不从心。这些问题说明,技术能力和运营手段再强,也无法离开一个开放、标准的数据库支持和商家的主体自觉。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食品安全研究部副主任孙璐在近期一场专题座谈会上指出:“食品安全风险是我们共同的敌人,监管部门、平台企业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站为一体,共同应对。”这一表述点出了社会共治的核心逻辑——各方不是责任各负的关系,而是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具体而言,监管部门需指引社会形成对于“无堂食”外卖的定义共识,建立统一的数据推送机制,让平台有标准可依、有数据可查;平台则需要持续投入技术建设,将审核、巡检、公示等合规动作内化为常态化机制,同时保持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餐饮商户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主动配合资质提报、证照更新和日常自查;消费者和媒体作为社会监督力量,也应理性看待“无堂食”外卖的合法性,避免将其与“幽灵外卖”混淆,推动形成更客观的公共认知。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洪勇将《规定》带来的变化概括为“三个转变”:从事后处理转为事前和过程性管理,从人工监管转为数字化和智能化监管,从政府监管转为多方协同治理。这三重转变的落地,离不开每一方的切实行动。
网络餐饮的食品安全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规定》的价值不仅在于给平台“加担子”,更在于系统性提高食安共识意识,推动构建各方共同参与的制度框架。只有监管部门、平台、商家和社会力量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才能真正让消费者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韩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