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深度融入国际贸易全链条,我国数字贸易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据商务部在9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2025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总额达4323.1亿美元,同比增长6.3%;2016年至2025年,中国数字化交付服务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达11.2%,高于全球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数字贸易的蓬勃活力,正深刻改变着消费者的日常生活。
在数字技术与国际贸易融合不断加深的背景下,202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中国数字贸易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对激发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潜力,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加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商务部副部长鄢东表示,在建设数字贸易平台载体方面,将建设好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推动数字贸易制度创新,打造开放层次高、制度创新多、营商环境优、辐射作用强的数字贸易集聚发展高地,引领带动全国数字贸易发展。落实好支持国家数字贸易出口基地创新发展的各项举措,推动基地做强做优。在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方面,将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培育外向度高、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型数字贸易企业,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发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数字贸易相关企业。
进入数字时代,数字化的消费习惯已经深入人心。2025年,商务部联合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各地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政策红利逐步释放。
据商务部测算,2026年上半年,我国居民数字消费规模达到13.3万亿元,同比增长4.1%,智能助行外骨骼、消费级3D打印机等众多新一代数字产品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网络微短剧、虚拟现实乐园等数字服务增长7.0%,个人为大模型付费显著增长。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人王鹏飞表示,政策实施以来,消费规模进一步扩容,增长动能持续释放。数字消费对上半年我国商品和服务消费的拉动作用持续显现。优质供给进一步丰富,市场活力有效激发。随着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深度赋能消费领域,一批贴近百姓生活的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加速涌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发展基础不断巩固。据初步统计,《指导意见》印发以来,相关部门和地方出台配套政策及标准规范超40项。今年5月,商务部牵头印发了2026年发展数字消费重点工作清单,提出了四方面14项举措,推动《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落细。各地结合实际推出数字消费地图、数字消费活动、线上消费券等多元化促消费载体,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消费者。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