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6317期 >2026-09-07编印

5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本月起实施
家电行业再添新国标
刊发日期:2026-09-07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获悉:9月1日起,5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37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开始实施。

  其中,《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健康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涉及健康技术的总体要求,紫外线泄漏量、噪声、电磁场、臭氧泄漏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等指标要求,以及健康防护功能、标志和说明等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节能环保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节能环保的总体原则,以及在生产阶段、安装阶段、回收再利用阶段等生命周期阶段的节能环保要求及产品本身的节能环保要求。

  两项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引导家电行业充分考虑用户的健康卫生和节能环保要求,促进产业升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