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6299期 >2026-08-12编印

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6-08-12 作者:  语音阅读:

  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吴航马发发烘焙店:本委受理申请人李芷岩与你公司因工资等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榕航劳人仲案(2026)1335、1335-1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五层510;联系电话:0591-28882236。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李铭深:本会于2024年6月17日受理陈锦和与李铭深、李宁、欧景文民间借贷纠纷仲裁一案,案号为(2024)梧仲裁字第42号。本案于2024年9月5日作出了裁决,因本会无法直接向李铭深送达(2024)梧仲裁字第42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文书。

  梧州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

  行政处罚告知书

  荣成市豪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秉资,统一社会信用号码:91371082MACYXA162F。你(单位)鲁KA7979车辆于2026年05月06日01时36分在马坊非现场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行驶公路的超限运输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仟元整)的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告知书》(20261200410),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我委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诉、申辩权利。(如有疑问请联系:023-81676011)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本机关依法查明,胡国均,身份证号码:5110811981****6414。你(单位)川M12F72车辆于2026年04月09日01时50分在福里树非现场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行驶公路的超限运输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06月25日对你(单位)作出: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仟元整)的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璧120交执罚〔2026〕0333),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023-81676011)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公告

  安徽省乾亿达服饰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张心军、张琴、张思涵与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皖芜鸠劳人仲裁【2026】64号),于2026年3月9日下午15:00开庭审理。因你单位注册地址无人且拒不到本院领取仲裁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皖芜鸠劳人仲裁【2026】64号仲裁裁决书。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天门山东路56号鸠江区劳动仲裁院)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553-5968156。

  芜湖市鸠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8月12日

  二道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吉林省信达数字化档案管理有限公司、长春瑞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佟思怡诉你单位长二劳人仲(2026)第158号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长二劳人仲(2026)第15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事项如下:一、被申请人长春瑞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佟思怡劳动报酬7,083.56元。二、被申请人长春瑞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佟思怡经济补偿金2,790.54元。三、对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你单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特此公告。

  二道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德令哈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公告

  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源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窦生恩:本委于2026年7月6日受理的申请人保积林、李积胜、秦金秀、窦全秀、吴仲林、汪成祖、汪成良、层扎西、李生彦与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源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窦生恩,案号为:德劳人仲案字(2026)第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30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电话:0977-8212726。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西路十号。

  宜宾仲裁委员会公告

  唐明月:宜宾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曾廷剑与你方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宜仲案字第682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指)定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你方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以上资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方应于公告送达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和仲裁员选(指)定书,未提交的不影响本案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将指定仲裁员于2026年10月13日9时在本会(庭审室一)开庭审理本案,如你方未到庭,本会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本会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酒都剧场11号门4楼;电话0831-2331001。

  宜宾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公告

  深圳市禾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庭受理谭博文诉深圳市禾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于2026年6月18日作出裁决(裁决书号:东劳人仲院厚街庭案字[2026]1536号《仲裁裁决书》)。因无法联系你,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庭(地址:东莞市厚街镇体育路20号5号楼101室,联系电话:0769-85962366)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王成就,书记员陈晓晴。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厚街仲裁庭

  关于郝福生继承刘玉珍不动产的公告

  郝福生申请继承刘玉珍的不动产权,向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提供了申请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一、被继承人(遗赠人)刘玉珍于2026年6月13日因疾病死亡。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共一户:坐落于电厂街15号楼03013号,建筑面积73.6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北票房权证北票市字第10020399、10020398号(如回迁安置选房单所示)。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郝福生继承(受遗赠)。四、除继承人郝福生外,其他继承人郝晶晶自愿放弃继承。五、经所有继承人证实,本人父母双方均无非婚生子女,无收养子女,出现任何法律责任,由所有继承人承担。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地址:政务服务中心B座一楼。电话;5051825。

  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1日

  关于徐海燕继承张淑娥不动产的公告

  徐海燕申请继承张淑娥的不动产权,向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提供了申请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一、被继承人(遗赠人)张淑娥于2026年7月10日因疾病死亡。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共一户:坐落于和平街2号楼02162号,建筑面积111.3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辽(2024)北票市不动产权第0003999号(如回迁安置选房单所示)。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徐海燕继承(受遗赠)。四、除继承人徐海燕外,其他继承人徐海军、徐海霞自愿放弃继承。五、经所有继承人证实,本人父母双方均无非婚生子女,无收养子女,出现任何法律责任,由所有继承人承担。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地址:政务服务中心B座一楼。电话:5051825。)

  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1日

  关于明月继承明忠发、张秀梅不动产的公告

  明月申请继承明忠发、张秀梅的不动产权,向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提供了申请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一、被继承人(遗赠人)明忠发于2025年1月28日因疾病死亡。被继承人(遗赠人)张秀梅于2022年3月4日因疾病死亡。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共一户:坐落于长江街桃园新区F05号楼02021号,建筑面积61.8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私房权证北字第280140号(如回迁安置选房单所示)。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明月继承(受遗赠)。四、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先于他们去世,除继承人明月外,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五、经所有继承人证实,本人父母双方均无非婚生子女,无收养子女,出现任何法律责任,由所有继承人承担。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地址:政务服务中心B座一楼。电话:5051825。

  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