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6264期 >2026-06-24编印

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6-06-24 作者:  语音阅读:

  宜宾仲裁委员会公告

  成都蜀啼科技有限公司:宜宾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申请人李著文与你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宜仲案字第590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确认书、三人庭仲裁员选(指)定书、独任庭仲裁员选(指)定书等仲裁文书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和仲裁员选(指)定书。本会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酒都剧场11号门4楼;电话0831-3622612。

  宜宾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宜宾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泽柳领航科技有限公司:宜宾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申请人张义、廉芳芳与你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案号分别为〔2026〕宜仲案字第474号、580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确认书、三人庭仲裁员选(指)定书、独任庭仲裁员选(指)定书等仲裁文书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和仲裁员选(指)定书。本会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酒都剧场11号门4楼;电话0831-3622612。

  宜宾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宜宾仲裁委员会公告

  成都剑锐芸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申请人农达香与你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宜仲案字第585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确认书、三人庭仲裁员选(指)定书、独任庭仲裁员选(指)定书等仲裁文书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和仲裁员选(指)定书。本会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酒都剧场11号门4楼;电话0831-3622612。

  宜宾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宜宾仲裁委员会公告

  成都蜀啼科技有限公司:宜宾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申请人丁沃玲与你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宜仲案字第509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确认书、三人庭仲裁员选(指)定书、独任庭仲裁员选(指)定书等仲裁文书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和仲裁员选(指)定书。本会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酒都剧场11号门4楼;电话0831-3622612。

  宜宾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宜宾仲裁委员会公告

  成都蜀啼科技有限公司:宜宾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申请人董广亮与你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宜仲案字第59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确认书、三人庭仲裁员选(指)定书、独任庭仲裁员选(指)定书等仲裁文书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和仲裁员选(指)定书。本会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酒都剧场11号门4楼;电话0831-3622612。

  宜宾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宜宾仲裁委员会公告

  成都蜀啼科技有限公司:宜宾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申请人龚建朝与你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宜仲案字第594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确认书、三人庭仲裁员选(指)定书、独任庭仲裁员选(指)定书等仲裁文书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和仲裁员选(指)定书。本会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酒都剧场11号门4楼;电话0831-3622612。

  宜宾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公告

  杨志毅:本庭受理王多勤、董应诉杨志毅(杨志毅,男,汉族,1986年6月21日出生,住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南岭乡塘边村平谷祠59号,公民身份号码:360321198606213016)劳动争议一案,已于2026年6月15日作出裁决(裁决书号:东劳人仲院厚街庭案字[2026]1475-1476号)。因无法联系你,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庭(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体育路20号5号楼101室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联系电话:0769-85831918)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方庆鹏,书记员刘雨洁。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厚街仲裁庭

  公告

  安徽源茂鞋业科技有限公司:本庭受理胡志勇等4人诉安徽源茂鞋业科技有限公司(东劳人仲院厚街庭收字[2026]1121号)劳动争议案,申请人请求你支付工资等。因无法联系你,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庭定于2026年8月10日9时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厚街仲裁庭(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体育路20号5号楼101室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联系电话:0769-85962366)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王成就,书记员陈晓晴。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厚街仲裁庭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娄底市煦煦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2MAEPBWJG4B):我局对你单位违法招用童工一案作出《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娄星人社履催字〔2026〕9号),经各种送达方式送达均未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满30日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送达后10日内缴清罚款及加处罚款合计30000元,逾期我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联系电话:0738—8231936。

  娄底市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2日

  关于孙敬学继承王银凤不动产的公告

  孙敬学申请继承王银凤的不动产权,向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提供了申请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一、被继承人(遗赠人)王银凤于2026年3月12日因疾病死亡。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共一户:坐落于长江街桃园新区J07号楼03单元05层03053号,建筑面积55.5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私房权证北字第280328号(如回迁安置选房单所示)。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孙敬学继承(受遗赠)。四、除继承人孙敬学外,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五、经所有继承人证实,本人父母双方均无非婚生子女,无收养子女,出现任何法律责任,由所有继承人承担。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地址:政务服务中心B座一楼。电话:5051825。)

  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2日

  关于王丽红继承李朝中不动产的公告

  王丽红申请继承李朝中的不动产权,向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提供了申请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一、被继承人(遗赠人)李朝中于2025年10月23日因疾病死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共两户:一、坐落于珠江街9号楼02单元04层02042号,建筑面积46.1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20220004461号。二、坐落于珠江街9号楼02单元04层02043号,建筑面积47.2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20220004482号(如回迁安置选房单所示)。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王丽红继承(受遗赠)。四、除继承人王丽红外,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五、经所有继承人证实,本人父母双方均无非婚生子女,无收养子女,出现任何法律责任,由所有继承人承担。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地址:政务服务中心B座一楼。电话:5051825。)

  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2日

  公告

  明医众禾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51631912N)股东上海复拓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X9J64)持有公司25.9416%股权(对应实缴出资116.1686万元),现拟将全部25.9416%股权以0万元价格对外转让给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东北京创新同舟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553133801)持有公司8.8532%股权(对应实缴出资39.6456万元),现拟将全部8.8532%股权以0万元价格对外转让给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东苏州远毅智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D5P96M)持有公司8.6589%股权(对应实缴出资38.7755万元),现拟将全部8.6589%股权以0万元价格对外转让给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东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51543972)持有公司1.5951%股权(对应实缴出资7.1429万元),现拟将全部1.5951%股权以0万元价格对外转让给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转让方已采取电话、短信、微信沟通,同时公证EMS邮寄书面通知至股东姜强、南京泓霖康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明医众禾医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南京泓惠众禾医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元吉众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十二空间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工商登记地址、户籍地址,邮件全部退回;上门实地送达亦无法找到姜强、本人,已穷尽全部私人送达方式仍无法联系该股东。现依法登报履行股权转让书面通知义务,请公司全体股东,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69号卓明大厦A502公司办公室,书面回复是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是否行使同等条件下股权优先购买权。逾期30日未出具书面答复,依法视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自动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联系人:张宇泽联系电话:021-33987068。

  公告发布人:明医众禾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