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政策与国际合作所发布《数字消费发展报告(2025)》。据统计,2025年上半年,基于商品、服务和内容的数字消费规模达9.37万亿元,占居民消费支出总额的46.5%。其中,实物商品数字消费额占数字消费总额的66.3%,数字服务(如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和数字内容(如数字音乐、网络视频等)消费额分别占29.2%和4.5%。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