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在“儿童食品”监管方面有了明显进展。该办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依据的,食品标识不得标称适合未成年人食用,欺骗、误导消费者。”该办法将于2027年正式实施,相关市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儿童食用油、儿童饼干、儿童水饺……市面上,标注或通过包装设计与儿童相关的食品,大多分量更小、包装更萌、价格更高。不少家长愿意购买“儿童食品”,认为“更安全、更健康、更适合给儿童食用”,真的是这样吗?
什么是“儿童食品”?其实,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并没有“儿童食品”的定义。市面上常见的“儿童食品”,大多印有卡通形象、宣称含有更多营养素,品类繁多。
记者了解到,从配料和成分看,大多数产品与普通食品无差异。有的“儿童奶酪”等产品,还添加了更多的香精、着色剂、增味剂等食品添加剂。
目前有与“儿童食品”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吗?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对0—3岁婴幼儿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外,我国尚未对其他未成年人食用的食品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标准。对于3岁以上儿童的食品(不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没有专门的强制性标准,食品生产企业主要执行的仍是普通食品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已考虑到儿童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需求,现行标准体系已涵盖适合于儿童食用食品的安全和营养需求。
另一类营销“儿童食品”概念的方向是声称含有更多营养素。“是否适合吃加入保健成分的食物,因人而异。”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说,对儿童来说,最重要的是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吃多样化的天然食物,不能用某种有营养成分的食品来解决所有的营养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尚无有关“儿童食品”的法律概念。当前市场上不少商家销售“儿童食品”,甚至以此为噱头刻意炒作,配料不科学、不利于儿童成长发育的所谓“儿童食品”也时有出现。需要明确“儿童食品”的定义和具体监管要求,为加强监管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也有专家建议,规范“儿童食品”标识,可以探索使用专门标志或文字对“儿童食品”进行明确标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部门可以借鉴有关国家经验,结合营养评价体系,研究“儿童食品”技术要求、标识标注和声称条件,建立统一的“儿童食品”专用标识系统,明确监管要求,让消费者更放心。
(金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