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从金融监管总局获悉:近期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产品体系、专业能力和风控能力建设出发,提出7方面20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
在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四个要求:一是健全机构组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内部管理架构,向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适当授权。二是优化内部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比如适当提高科技金融相关指标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等。三是做好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等。四是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体系,支持各级政府、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创业投资基金、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等共建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同时,《方案》要求金融机构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包括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优化科技保险保障服务、推进科技金融政策试点、加强与创业投资等机构合作等。在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方面,《方案》提出,加大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灵活设置贷款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5年。 (欣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