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878期 >2024-11-20编印

警惕网购“稀世珍宝”的消费陷阱
刊发日期:2024-11-20 作者:  语音阅读:

  近些年,日用品已经不再是消费者网购的唯一的选择,一些珠宝玉石、古玩字画等高价值商品也纷纷搭上互联网的顺风车,利用网络平台增加销售额。然而,总有不法网店利用消费者存在“捡漏”的心理,通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伪造证书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今年9月,沈女士先后花14389元在一个“翡翠捡漏”直播间买了24件翡翠饰品。卖家号称只卖“天然翡翠”,并且有证书。收到货后,沈女士对成色有所怀疑并去做了鉴定,检测结果显示其货品是染色的石英岩玉或者是处理的翡翠。随后沈女士利用法律进行维权,最终商家退一赔三。

  不法网店深谙消费者的心理,他们知道在高价值的商品面前,消费者往往对“物美价廉”抱有极大的期待,一旦消费者被低价所迷惑,往往就会忽视对商品真伪的仔细甄别,从而落入诈骗的圈套。

  更有不法商家在平台上通过虚构大量事实,玩弄“文字陷阱”,以高额回报为承诺,诱导消费者高价购入仿冒的廉价古董、珠宝等,待钱款到账、资金转移后就完全注销平台账号或者立刻换号“重生”。今年1月,就有老年消费者花40余万元在直播间买了几百件假古董,不法商家先是编造家庭矛盾引起老年购买者同情,紧接着承诺会以数十倍的价格再买回来。经查,该犯罪团伙自2023年10月到2024年2月,涉案金额共计2000多万元,受害人达到了几百余名。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种种消费陷阱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网络经济生态。面对低价、“捡漏”等各种诈骗套路时,消费者必须擦亮双眼,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尤其在购买珠宝玉石、古玩字画等商品前,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掌握基本的鉴别知识,不轻易相信商家的夸大宣传和低价诱惑。

  在选择商家时,务必查看其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及良好评价记录,如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等拍卖售卖资质证件。个别商家以牟利为目的的“货”“证”均不符、证书内容不明确等行为,同样构成欺诈。一旦遭遇欺诈行为,消费者应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立即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当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督促其履行好平台责任,建立健全商家入驻审核机制和商品质量监管体系,从源头上遏制欺诈行为的发生。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