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5873期 >2024-11-13编印

“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立项
铺就“空中生命线” 助推低空经济加速起飞
刊发日期:2024-11-13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期,国家医保局加快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已编制印发15批立项指南。在最新完成的综合诊查类立项指南中,国家医保局按照国务院关于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的决策部署精神,在患者转运类项目,除保留大家熟悉的救护车转运外,与时俱进,为适应危重患者救治需要,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

  新设的“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涵盖了固定翼飞机、直升飞机等各类航空器为患者提供的转运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可根据航空器交通往返相关管理费、折旧费、消毒费、油耗、司机劳务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情况自主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考虑到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该价格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鼓励商业健康保险研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随着“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正式立项,2025年5月底前各省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各地区医疗机构提供航空医疗转运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相信在价格政策调节作用下,将有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愿意与航空企业一起因地制宜提供航空医疗转运服务,既能构建空地一体的立体救治网,快速高效调度医疗资源,提升医院应急抢救能力,又能加快促进航空经济健康发展,特别是为低空飞行器在医疗领域应用按下“加速键”。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