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841期 >2024-09-23编印

整顿网购缺斤少两顽疾应多点发力
刊发日期:2024-09-23 作者:  语音阅读:

  □ 泳 鱼

  商品下单界面显示5斤,结果连包装加起来也不足5斤;250克的菊花,包装袋里竟放了122克干燥剂,在消费者要求赔偿时,商家还以各种借口拒绝……近日,多家媒体均报道了消费者在网购时遭遇缺斤少两的情况。

  网购商品缺斤少两的情况困扰消费者已久。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舆情分析显示,2024年1月1日至8月23日,全国有关“网购商品缺斤少两”的消费维权舆情信息共计18525条,其中,江苏省约占12.77%,共236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商品详情页面对商品重量或数量进行不实描述,导致消费者购买到不足量的商品,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笔者认为,商家通过缺斤少两等小伎俩,在短期内谋取不当利益,会因此丧失长期信誉,不仅侵犯消费者权益,影响消费信心,更妨碍了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然而,消费者在遭遇问题时,举证困难,维权时间、经济成本高昂,都成为其维权途中的阻碍。

  对此,笔者认为,改善网购商品缺斤少两乱象绝不能只依赖交易环节中某一方或某一环节,要多点发力,承担各自的主体责任,实现多方共赢。

  首先,作为交易平台,电商平台应提高商家准入门槛,加大对商品的审核力度,完善信誉评价体系,健全奖惩机制,及时清退违规商家,从源头上减少缺斤少两现象的发生。同时,电商平台应注意争议解决机制的合理性,避免消费者维权时平台出现“一边倒”的情况,要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监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也是保证交易公平的关键。一方面,网购商品缺斤少两问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消费者若生活经验较少,或收货后没有进行称重、检查、核验很难发现相关问题。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于网购商品的抽查力度,以威慑潜在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确保消费者投诉处理渠道的畅通无阻,严厉打击商家违法行为,定期对电商平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遏制网络购物市场缺斤少两的不良风气。

  第三,经营者应该认识到“商道酬信”,以诚信为本,加强行业自律,扛起社会责任,不要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而砸了自家招牌。要认真核实所售商品的实际尺寸或重量是否与商品详情相符,准确标注,杜绝误导消费者,减少套路,增加真诚,赢得消费者信任才能实现自身长远发展。

  最后,对于消费者来说,在网购时应尽可能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在收货时,应立即进行称重或检查,若发现网购商品存在缺斤少两等问题,要及时保留证据,拿起法律武器,积极向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