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陕0102执3571号
杜江涛、于霞:刘社玲与西安好运快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西安好运快递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杜江涛、于霞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陕0102执3572号
杜江涛、于霞:孟小康与西安好运快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西安好运快递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杜江涛、于霞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阳光嘉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盐城航美嘉成企业管理中心、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市盐都区双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郭曼、金德勇、王凌姗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郭曼、王凌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郭文亮:原告游同云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冀0731民初751号),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张贴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以上文书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举证期限及提交答辩状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将在2024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涿鹿县人民法院矾山审判庭(黑山寺村)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
李德:本院受理原告何源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送达(2024)川1303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林琼英:本院受理原告遵义古匡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304民初135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邓展昌、林琼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遵义古匡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材料款1,194,111.00元,并支付违约金35,823.33元;二、驳回原告遵义古匡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547.00元、公告费180.00元,共计15,727.00元,由被告邓展昌、林琼英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李冬冬:本院受理原告刘正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具体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豫0221民初25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平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毕京刚、田四荣、王玉辉、秦涛: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1702民初9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吕翠玲、李大伟、王永青、王永生: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5)菏牡商初字第14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王爱菊、王爱英、秦传永、秦涛: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1702民初9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马国庆、张春花、毕京刚、秦涛: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1702民初9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李冬:本院受理原告舒城县城关镇舒洋水暖器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皖1523民初19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刘金兵:本院受理原告金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皖1523民初1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