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725期 >2024-04-03编印

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
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强制性国标施行
刊发日期:2024-04-03 作者:  语音阅读:

4月1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将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

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和技术指标:一是针对不同种类和不同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不超过15%。

   参与该标准起草的江南大学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研究中心主任姚卫蓉介绍,可通过看商品的包装材料是否贵重,数清包装层数,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询问包装材料成本与销售价格,简单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

记者在北京朝阳首航超市松榆里店、东城区特吉特果蔬市场等地探访,部分果蔬农产品是散装塑料袋包装,部分果蔬是1层包装,一些精品鸡蛋、高端水果礼盒是2—3层包装,暂未发现超过3层包装的农产品。部分消费者对散装塑料袋是否属于一层包装存在疑问,还有消费者询问快递包装算不算一层包装。

   鉴于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生鲜、易腐等特性和产业需求,销售包装在生鲜食用农产品商品供应链中还有保鲜、保活等功能,该标准对“销售包装”的定义中,特别注明“不包括物流防护包装以及冷却、气体调节、防潮等保鲜保活功能性用品”。快递包装为物流包装,因此不算销售包装。

此外,为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产生新的资源浪费,标准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规定“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市场监管总局提醒消费者,可以通过“一看、二问、三算”,简单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看”,就是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否属于昂贵材质;“二问”,就是在不拆开包装的情况下,问清包装层数,判断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类包装是否超过3层,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类的包装是否超过了4层;“三算”,就是要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进行对比,看是否超标。以上三个方面,只要一个不符合要求,就可以初步判定为不符合标准要求。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