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会听见“特殊食品”一词,但对于“何为特殊食品”?估计很多人无法准确回答。那么,特殊食品到底“特殊”在哪儿?如何选购特殊食品?如何避开特殊食品的消费误区和陷阱呢?
特殊食品主要包含三大类,即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三大类也各不相同,各有各的“特殊”。
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殊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是“一老一小”和病患者,均为高敏感人群。我国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保障特殊食品安全,要求更高、责任更重、监管更严,对以特殊食品搞欺诈的不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比如,有的把普通食品虚假宣传为特殊食品;有的夸大宣传特殊食品功效,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有的通过“专家”义诊、“养生”讲座、“患者”现身说法等形式,设置陷阱,误导消费;有的虚构权威证明,或用广告中含有“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无法证实的内容,骗取消费者信任;有的在特殊食品里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成分,消费者虽能短期见效但对身体造成长期危害;有的为特殊食品设置免费试用、赠品作为圈套,诱惑老年人上当受骗。
随着消费升级、大健康产业持续发展,优质化、个性化、便捷化、智能化的营养健康服务将更多地进入寻常百姓家,从而推动特殊食品更好地面向特殊人群,满足特殊需求。(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