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716期 >2024-03-21编印

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4-03-21 作者:  语音阅读:

王文华、王冠亚、盐城市大自然畜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寿得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限界满后的第3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区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原潘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孙柬胜:本院受理张云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03民初6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王国栋:本院受理原告马永富诉被告王国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24年3月19日作出(2024)内0526民初2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王国栋于本判决生效三日后向原告马永富偿还借款本金25000元及利息5334.10元[15000元X12.3‰X17个月24天(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11月24日)+10000元X12.3‰X16个月20天(自2022年7月4日至2023年11月24日)],并自2023年11月25日始至清偿为止,以25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3‰计算支付利息;二、驳回原告马永富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通辽市旗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锁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741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13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邵垚林:本院受理原告武广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偿还借款25000元)、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13日11时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李海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陕0102民初108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金鑫、刘昆、梁军、白全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陕0102民初133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王占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陕0102民初66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赵占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陕0102民初66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高锦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陕0102民初66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马向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陕0102民初66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林伟、沈涓、李浩:本院受理原告西咸新区鼎安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陕0102民初81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王吉春:原告周大国、赵桃英诉你租赁合同纠纷案,因你外出未归,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缺席判决。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吴小冬: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冬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一日)在本院高新区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