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5600期 >2023-09-25编印

全国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审核和换发工作交流会在南京举办
刊发日期:2023-09-25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刘 元) 9月14日,为学习交流新修订的《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食盐定点企业规范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确保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审核和换发工作顺利开展,中国盐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盐协会”)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全国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审核和换发工作交流会。会议由中盐协会党支部书记、执行理事长王小青主持。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海龙参会并致辞。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食品处处长李强出席会议并解读有关文件。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处处长高彬,江苏省盐业协会党支部书记、理事长唐正东等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盐业主管部门、食盐定点企业、盐业协会及其他相关企业代表共372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王小青在主持会议时回顾了我国确立食盐专营制度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他指出,新修订的《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对于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的“加强食盐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食盐供应安全,严格规范食盐定点企业资质审核和监管”等要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能够更加科学、严谨、准确地指导食盐定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证书审核和换发工作顺利完成。

郑海龙在致辞中对全体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国家各级盐业主管部门和中盐协会一直以来为维护行业发展环境所作的各项工作表示感谢。结合盐业体制改革实施以来行业发展整体情况,他呼吁各盐业企业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合作交流,共同创建并维护好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新秩序。

李强对新修订的《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强调了《规范条件》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明确了其中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食盐批发企业的批发经营能力、技术和设备设施条件、质量和安全管理、信用和储备管理等内容的相关要求,并就《管理办法》中涉及的证书换发流程、证书管理、证书的变更、延续与注销、生产和销售的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单位的职责和认定等内容作了说明。

会上,中盐协会秘书长刘艳杰主持了对相关行业标准的内容释义。中盐协会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主任刘元才从制定标准的背景依据及标准的适用范围、标准的主要内容及等级划分的具体评定办法三个方面对《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GB/T18770-2020)作了解读。中盐协会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建国就《食盐定点企业质量技术规范》(GB/T 19828-2018)的实施指南作了说明,解释了其中有关企业运行环境监控、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检验等多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王海花向与会代表介绍了《食盐专营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并演示了具体的系统登录和操作流程,对操作注意事项等细节做了解释说明。

会上,中盐协会公布了“中国盐业协会食盐定点企业资质审核推荐专家库”入选专家名单,并对入选专家进行了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