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孝亮:本院受理原告王冬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至开庭前。本案定于2023年9月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刘增鲁、山东泰华面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贵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史广庆:原告刘法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本院领取(2023)冀0434民初155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黔西南州茂霖红高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杨光权与黔西南州茂霖红高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空白答辩状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龙县人民法院普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易德新:本院受理原告杨兴秀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328民初16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焦聪珍:我委于2023年7月18日对焦聪珍本人下达了平新卫医罚告[202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焦聪珍我委对你作出:1.罚款人民币70000元整;2.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文号:平新卫医证保决[2023]4号)上登记物品的行政处罚。因决定书无法送达当事人焦聪珍,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逾期视为送达。本告知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李国霞:本院受理原告周克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422民初1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吴昊:本院受理原告陕西嘉事裕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与鹿宝刚、北京易美众盈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号(2023)陕0102民初8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刘硕:本院受理原告周祥瑞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02民初3898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柱庭:本院受理的(2023)川0502民初1549号原告许文均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牛桂财:原告庄河市家全日用品综合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并判决你给付原告货款4498元和诉讼费用。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283民初20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庄河市人民法院明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叶庆敏:本院受理原告宋佳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宋志军:原告朱珍秀与被告宋志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730民初6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程志刚:我院受理原告林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4民初19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许桂华:本院受理原告李长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9月26日9时00分在本院马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张敏:我院受理原告郑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4民初26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8月24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张世锋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溱水路北侧、密州大道东侧(东城半岛二期)5号楼1单元18层1804(预告登记证明号:豫(2016)新密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422号)房产一处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8月10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郭晓波所有的豫A77ER6号车辆一辆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8月24日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屈光辉名下位于新密市城区东大街东段南侧(东郡一品)1号楼11层1123房产(不动产权证号:1601006740)进行第一次司法网络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