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伟:本院受理原告王礼海诉被告张伟、朱维、刘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626民初10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伟、朱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王礼海借款本金30000元及其利息;利息以借款3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6%标准计算,自2013年7月24日起支付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二、被告刘超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张伟、朱维、刘超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地址:德江县玉水街道环城路法院办公楼415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周有新:本院已受理原告陈明兴与被告周有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626民初47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周有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明兴货款826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周有新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吴武元、安佰振:本院受理原告郭保红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顶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河北融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河北融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玉霞与被告你们公司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你们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常红波:本院受理原告祝改英与被告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霞:本院受理原告陈永芳与被告张霞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苏思源:本院受理原告韦传禹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1602民初2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益铭:本院受理原告宋非凡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地1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倪阳平:本院受理原告王洪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滑县人民法院牛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8月3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王现伟名下的位于中牟县青年路南侧,滨河路东D-1号楼2单元23层2302(合同号:ZM16002315517)房产一处,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商梁人社劳监罚字〔2023〕第J026号
被处罚公司名称:商丘惠普饲料有限公司
地址:虞城县漓江路北段
法定代表人:曹鸣
我局于2023年4月26日对你单位因龙海军投诉商丘惠普饲料有限公司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投诉人龙海军在职期间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拒绝执行《商丘市梁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商梁人社劳监令字〔2023〕第J026号)。按照龙海军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的工资计算,龙海军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本金为12246.12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8644.32元,含单位部分5762.88元、个人部分2881.44元;失业保险费本金3601.8元,含单位部分2521.26元、个人部分1080.54元)。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证据,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1年本)》,你(单位)的违法行为等次为轻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下列行政处罚:1、对你单位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肆拾陆元壹角贰分(¥:12246.12元)的行政处罚;2、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瑜处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你公司应当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商丘市梁园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820033101421000700。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梁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梁园区人民法院起诉(如不服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商丘市梁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梁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商梁人社劳监理字〔2023〕第J026号
商丘惠普饲料有限公司:我局于2023年4月26日对你单位因龙海军投诉商丘惠普饲料有限公司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投诉人龙海军在职期间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拒绝执行《商丘市梁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商梁人社劳监令字〔2023〕第J026号)。按照龙海军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的工资计算,龙海军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本金为12246.12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8644.32元,含单位部分5762.88元、个人部分2881.44元;失业保险费本金3601.8元,含单位部分2521.26元、个人部分1080.54元)。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证据,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1年本)》,你(单位)的违法行为等次为轻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下列行政处理:到商丘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心和商丘市失业职工管理处为劳动者龙海军(身份证号:512923197807105477),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本金为12246.12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8644.32元,含单位部分5762.88元、个人部分2881.44元;失业保险费本金3601.8元,含单位部分2521.26元、个人部分1080.54元)。个人部分3961.98元由龙海军个人负担,滞纳金数额以办理时系统计算为准,由单位负担。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梁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梁园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理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商丘市梁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