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岩岩:你与郑州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豫1602民初629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许岩岩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金泰王朝小区第16号楼404房屋,现向你送达(2023)豫1602执恢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告知评估鉴定结果通知书、评估报告、拍卖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徐洋:本院受理原告李铁与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1民初1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贵州锦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俊军:本院受理原告林明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黔2328民初173号】,因你地址不详及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贵州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应洪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地址不详及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福建驿宝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龙县黔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黔2328民初255号】,因你地址不详及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孙俊军:本院受理原告陈波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黔2328民初172号】,因你地址不详及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黔西南州锦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孙俊军:本院受理原告熊富云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黔2328民初169号】,因你地址不详及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张洪云:本院受理蔡广中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903民初3734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王一帆:本院受理原告姜晓芬诉被告王一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即(2022)黔0602民初3371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该判决书主文为:一、判令被告王一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姜晓芬房屋租赁费800元及水电费402.32元,合计1202.3元。二、判令被告王一帆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姜晓芬椅子损坏费用3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骆鑫:本院受理原告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骆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骆鑫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齐岩:本院受理原告张新茂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王文佳:本院受理原告舒加顺诉王文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期顺延)在本院普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李军:本院受理刘静与李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328民初346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陈来营:本院受理原告丁建民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聚民: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泽杰诉被告杨宁、张聚民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2)冀0403民初709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智堂: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天柱诉被告王智堂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2)冀0403民初6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奋然贸易有限公司、河南坤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天津市瑞丰源农业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及广东永丰利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为票据纠纷一案,被告广东永丰利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17日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福建若可食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谢晓东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榕仓劳人仲案字[2022]396号《裁决书》,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委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803272。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3月16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徐二红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嵩山大道中段北侧东单元5层东户(权证号:0701027272)房产一处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3月1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金治用所有的豫VPM281号车辆一辆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3月16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樊新有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嵩山大道西段30号院9号楼7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0201003377)房产一处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2月21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北塘集装箱海鲜街商铺拆除后中央空调室内外机及可回收废旧金属物料”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标的已于2022年6月21日至2023年2月16日(延牌)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详见https://www.tpre.cn)。在挂牌期间内,竞买人须按照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同时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展示时间:2023年2月13-14日。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拍卖咨询、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咨询登记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咨询电话:022-23312288。
天津渤海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