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442期 >2023-02-07编印

视频平台的电视会员特殊在哪儿?
刊发日期:2023-02-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按照使用设备分类,当前视频平台的会员体系分为支持手机、电脑、平板等移动设备的普通会员,以及包含电视端和更多设备的高级会员。鉴于电视端会员的收费要高出普通会员不少,再加上“投屏”这一功能,因此用户往往会选择充值最便宜的会员。

视频平台电视端版本的诞生与“广电181号文”存在莫大关联。

“广电181号文”,即2011年广电总局发布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 (广办发网字181号)。其中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只能接入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设立的合法内容服务平台;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不能将公共互联网上的内容直接提供给用户。

目前为止,广电总局一共颁发了七张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且于2014年宣布停止发放。这七家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方分别为国广东方CIBN、银河互联GITV、百视通BesTV、华数TV、南方传媒、芒果TV、未来电视(ICNTV),均为国资背景。

这意味着视频平台需要“借力”互联网电视牌照方以满足监管要求。可以看到的是,爱奇艺的电视端版本“银河奇异果”、腾讯“云视听极光”以及优酷“酷喵”均为视频平台与牌照方合作。

目前视频平台和牌照方多为合作分成模式,因此电视端成本自然也要比平台方独立运营的移动端更高,这也不难理解为何电视端服务的会员费用更贵。

除此之外,广电总局也曾对互联网电视网络投屏乱象有所表态。

2018年9月,时任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魏党军公开表示,互联网电视上的投屏应用,必须是具有互联网电视牌照的联合运营方才可以开展,任何独立的第三方的投屏行为都属于违规。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