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5422期 >2023-01-03编印

《酒类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及配送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完善酒类电商销售和配送构架
刊发日期:2023-01-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贾淘文) 日前,由中国酒业协会提出,中国酒业协会市场专业委员会、国际洋酒生产商协会负责起草,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歌德盈香股份有限公司、酒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宝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参与的《酒类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及配送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标准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具体内容可以在中国酒业协会官方网站和全国标准信息平台进行查询。

据了解,《规范》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共性要求及酒类行业的特性要求等方面,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酒类零售商等利益相关单位提出了指导意见,包含未成年人保护、理性饮酒宣传、教育与培训等相关内容。其中,在加强落实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规范》鼓励线上零售商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对酒类购买人进行在线年龄验证,确认购买人已经达到18岁最低法定饮酒年龄,才可以进行销售;如果酒类商品的配送地点是学校、托儿所以及其他类似的机构或者单位,《规范》鼓励配送服务商应在配送前致电购买人,排除未成年人购买酒类的可能性。在理性饮酒宣传方面,《规范》鼓励线上零售商在酒类产品的展示页面,增加理性饮酒知识的分享内容,加大“请勿酒后驾车”的宣传力度,并在产品的展示页面进行明显标识。此外,《规范》还适用于希望采标的国际洋酒生产商协会及其成员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司、线上酒类零售商、相关配送服务商和行业内关键的利益相关方。

中国酒业协会表示,在综合电商平台与垂直电商平台迅猛发展的今天,酒类电商零售规模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酒类市场在销售量整体下降6%的大背景下,酒类电子商务平台的销售量却增长了33%。然而,在电商平台酒类销量激增的大环境下,相应的销售监督与规范要求却并不完善。此次《规范》的制定,既符合我国现行法规,又借鉴了国外同行业的成功经验,《规范》以团体标准的形式,完善了酒类电商销售和配送的构架,有助于强化我国酒行业的自律能力,促进行业整体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