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部门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稳住经济大盘。截至10月末,包头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8%,10个旗县区收入“八增两降”,其中7个旗县区超过全市增幅。重点民生支出完成189.4亿元,同比增长1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60.6%。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分别增长57.5%、32.6%、31.1%、28.8%。
截至10月末,包头市直达资金预算总额达61.94亿元,已分配下达指标61.26亿元,资金分配进度98.9%。累计支出52.01亿元,支出进度84%,超序时进度0.7个百分点,位列自治区第一。其中,市本级18.41亿元,支出进度90.8%;旗县区33.6亿元,支出进度80.7%。资金支出重点保障留抵退税、居民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方面,有效发挥了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的效应。 (闫 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