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怀进:本院受理(2022)川1304民初3187号原告陈启永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怀进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陈启永支付装饰装修款22000元,并以应付款项22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2月8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陈启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3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王怀进负担,缴纳账号9558852315002996188,被告王怀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沈传昭:本院受理(2022)川1304民初2825号原告南充市立达物流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南充市立达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沈传昭于2018年9月29日签订的《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二、被告沈传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南充市立达物流有限公司办理川R5826挂车辆的变更登记手续;三、被告沈传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充市立达物流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000元。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245元,公告费900元,由被告沈传昭负担,缴纳账号9558852315002996279。被告沈传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马春燕: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马春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81执780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你名下的坐落于海城市海州管理区东关街百汇香山同泽路61-S4号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等后续法律文书不再另行公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冯仕均:本院受理的(2022)川1921民初3086号,原告张志勇与被告冯仕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除公告以外的法定方式无法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冯仕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张志勇借款本金16000元;并从2022年9月1日起以本金16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65%的四倍向原告张志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清偿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查朝梅:本院受理原告王天龙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第三日上午08: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刘海晶:本院受理原告郭敬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袁永鹏:本院受理原告王肖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7民初4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12月6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天津市盛华软线电缆有限公司闲置报废设备”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标的已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30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在挂牌期间内,竞买人须按照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同时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咨询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止(节假日除外)咨询登记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48号。咨询电话:18602267771。
天津瀚德拍卖有限公司
王涛:本院受理原告郝艳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吉0403民初11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米本胜:本院受理的(2022)川1921民初3273号原告益西旺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米本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益西旺堆借款本金375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37500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30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至实际偿清时止)。案件受理费738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米本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秦军:本院受理的(2022)川1921民初3276号原告向思光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秦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向思光欠款6000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6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3.7%计算至实际偿清时止)。案件受理费13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秦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秦军:本院受理的(2022)川1921民初3275号原告吴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秦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吴昊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1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偿清时止)。案件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秦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李丹:本院受理的(2022)川1921民初3274号原告廖小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廖小兵借款本金3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13年10月28日起按年利率14.8%计算至实际偿清时止)。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李丹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令狐大刚(曾用名胡大刚)、卢清花: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勇诉被告令狐大刚、卢清花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8民初29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