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资讯总第5390期 >2022-11-17编印

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销户公告
刊发日期:2022-11-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年第5号)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以下单位在我行已超过一年未发生收入等活动, 请下列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做销户处理。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


序号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1

营业部

叶集试验区兴怀木材加工厂

20000491360910300000114

基本存款账户

2

孙岗支行

叶集福安有限责任公司

20000210151610300000018

基本存款账户

3

民强支行

六安市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000196078210300000018

基本存款账户

4

民强支行

叶集八方货运配载有限责任公司

20000193206710300000018

基本存款账户

5

平岗支行

六安市叶集区亿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20000560334410300000075

基本存款账户

6

平岗支行

六安市叶集区联海木业有限公司

20010059844066600000015

基本存款账户

7

益民信用社

叶集试验区保康食品有限公司

20000181840210300000018

基本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