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本院受理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追加你为被执行人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603执异38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黄浩:本院受理朱贞诉你买卖合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22民初61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林忠党、徐炳林: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浙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4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枝富:本院受理宋志强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品博(曾用名王睿贤):本院受理原告范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13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海松:本院受理周晶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元成:本院受理原告束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7539号民事判决书、(2022)苏0812民初753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万东雳、万新丰:本院受理洪德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赵盈盈:本院受理原告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行诉你与海城市东盛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的(2022)辽0381民初755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张文平:本院受理的(2022)川1303民初3029号原告蒙丽清与被告张文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许原告蒙丽清与被告张文平离婚;二、婚生子张宸熙由原告蒙丽清抚养,被告张文平每月支付生活费800.00元,教育费、医疗费等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原、被告各承担一半;案件受理费260.00元,由原告蒙丽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罗明:本院受理的(2022)川1303民初3615号原告王琴与被告罗明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许原告王琴与被告罗明离婚;案件受理费260.00元,由原告王琴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王金国:本院受理原告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台支行诉你(2022)辽0381民初6224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十五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台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11月1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萍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张萍称,下落不明人何江华,男,于1971年8月30日出生,土家族,住贵州省德江县玉水街道中华社区钟山路15号附49号,身份证号码522227197108300037,与申请人系夫妻关系。何江华于2014年1月离家外出至今,与申请人失去联系,杳无音讯。申请人于2018年9月依法向德江县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判决宣告何江华失踪。法院依法于2019年1月15日作出(2018)黔0626民特30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何江华为失踪人。何江华自2014年1月离家出走,至今已8年之久,一直处于下落不明情形。下落不明人何江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何江华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何江华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何江华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彭远香:原告李桂林与被告彭远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730民初272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叶呈杰:本院受理原告王西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17日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郭晓杭与其妻子张艺萌共有的登记在张艺萌名下位于新密市城区溱水路966号(碧桂园)10号楼4层402号【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号:豫(2019)新密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062号】房产一处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17日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刘辉锋所有的位于荥阳市泽众路与商隐路交叉口西北角清华大溪地1号院(南院)建设项目15号楼1单元14层1401号房产一处【不动产权证号:豫(2021)荥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043号】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17日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王鹏所有的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德路13号3号楼4层422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0)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295762】房产一处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