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335期 >2022-08-25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8-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杨艳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议论堡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韩瑞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议论堡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石明亮:本院受理路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江苏飒度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萧南婷:本院受理孙烨珩诉你们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徐海峰、许娟容、郑超、金齐娟、钱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5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许仁义:本院受理原告王卫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4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李明:本院受理原告张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4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林志明:本院受理原告王竹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12民初3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启伦:本院受理的(2022)川2021民初226号原告谭万波与被告王启伦、王文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谭万波与被告王启伦于2019年11月22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二、限被告王启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谭万波借款本金500000元和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50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4月1日起以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至清偿完毕时止),三、驳回原告谭万波其他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9400元,由被告王启伦负担(原告谭万波已交,限被告王启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直接向原告谭万波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7号

曾海涛:本院受理文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本院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及本院的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送达前述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和答辩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9时0分在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滕州市爱多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州四龙印刷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德江县乐乐美饮料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本院的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和答辩状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2年10月28日下午15时0分在本院高清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刘佩佩、谢佳佳: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汇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学刚、武安市金新宝物资有限公司:原告牛毛军与被告张学刚、武安市金新宝物资有限公司为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107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上丹:本院受理原告叶文仁与被告赵上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421民初3249号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赵上丹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叶文仁支付预付款46250元。案件受理费970元,减半收取485元,由被告赵上丹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郑州市宏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浩申科技有限公司、郭建坡:丁东亮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效力的(2020)豫0183民初83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2022)豫0183执恢674号执行裁定书、(2022)豫0183执恢674号限期履行义务通知书、(2022)豫0183执恢67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拍卖或变卖河南浩申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河南浩申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各种型号耐火材料砖992件(详见照片)、废旧钢材若干(2堆、详见照片)、机器设备若干(详见照片)、推拉门3件、石英砂一堆(详见照片)、废旧耐火材料砖三堆(详见照片),并于公告期满三日内到新密市人民法院双方对上述财产进行议价或到新密市人民法院技术管理科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来的,将由本院随机指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你们自行承担。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保农相互农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郭树桂、费长兰、郭树梅、郭树芳、郭树翠、郭树艳诉你交通肇事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0322刑初19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江广卫:本院受理原告康晓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0月12日上午9:00在涉县法院西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黄玉明:本院受理原告罗健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328民初282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如逾期未领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龙县人民法院普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张延红:本院受理原告骞瑞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陕0102民初75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生效。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