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肃富:本院受理的(2022)川0502民初2217号原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刘芳、赵延庆:本院受理的万学娟诉你俩与温文红、欧育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俩公告送达(2022)皖1126民初998号民事上诉状。温文红、欧育群上诉请求:撤销(2022)皖1126民初99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上诉人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李长忠:本院受理景苏菊与李长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2328民初1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北郸市泓吴昌养殖场有限公司、杨九科、苗文燕、河北太极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召科饲料有限公司:本院办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向我院申请变更为(2019)冀0403执2240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我院已立案审查,案号为(2022)冀0403执异112号。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变更申请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晨、张一权、刘魁:本院受理原告申小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8民初28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和代表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杨锋:原告任泽雨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陕0102民初32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李建平:本院受理无锡三人众贸易有限公司诉李建平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421民初3134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李建平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将客户结算款5940元返还给原告无锡三人众贸易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陈华兵:本院受理原告邓光泽与被告陈华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雒军战、刘巧玲:本院受理原告张宗强与被告雒军战、刘巧玲、冯翠、周源、周思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7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杜良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龙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贵州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鹏昇纸业项目部:本院受理原告胡仕成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地址不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孙俊军:本院受理原告景诗荣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赵亮:李殿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31日作出(2022)黑1281民初17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赵亮拒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李殿根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法院
河南澜翔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登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严恒平:本院受理原告范大仙、蒋必珍、蒋必霞、蒋必根、蒋必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郭书玉:本院受理原告查新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薛恺: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尹金强、程珊珊:本院受理施晓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龙琼:本院受理原告杨仕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02民初9796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林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朱格震:本院受理原告冯培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221民初1995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李俊林、马雪妮:本院受理的(2022)川1921民初1698号,原告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俊林、马雪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按《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陈昌军:本院受理的(2022)川1921民初1731号,原告胡现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陈昌军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胡现林借款本金100,000元并从2022年5月7日起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向原告胡现林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清偿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贵州当代小康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云南曼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佐云:本院受理原告阳曲县安厦宏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长期在外,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杨宜兵:本院受理的(2022)川0502民初2169号原告易显刚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4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