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323期 >2022-08-09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8-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宋雪华:本院受理的(2022)川1381民初4684号原告何兴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思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何凤文、廖术兰:本院受理的(2022)川1381民初4755号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思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陈丹、宋泽宇:本院受理的(2022)川1381民初4753号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思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潘月:本院于2022年8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蔡文玲申请宣告公民死亡案,申请人蔡文玲称,潘月与蔡文玲是母女关系,1997年8月17日潘月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期间经家人、亲友多次寻找未果。下落不明人潘月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潘月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潘月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潘月情况向本院报告。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于文成:本院于2022年7月1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于新玲申请宣告公民死亡案,申请人于新玲称,于文成与于新玲是父女关系,2003年5月19日于文成走失后,至今无音信,期间经家人、亲友多次寻找未果。下落不明人于文成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于文成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于文成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于文成情况向本院报告。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李衡:本院受理原告杨宏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举证和答辩期限分别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点(遇节假日顺延)在睢县人民法院尚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张闪闪:本院受理原告肖振涛诉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举证和答辩期限分别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点(遇节假日顺延)在睢县人民法院尚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王道建、郑显群、陆发维、就慎营、郑建卫:本院受理原告鲁法才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长期在外,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王盛华:本院对原告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严支行与被告王盛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2021民初3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张贵见:本院对原告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严支行与被告张贵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2021民初3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唐晓龙:本院对原告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严支行与被告唐晓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2021民初3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唐彪:本院对原告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严支行与被告唐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2021民初3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8月31日9:00-12:00(自动延时除外)淘宝阿里资产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 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民事判决书(2017)鲁0782民初3307号包含的原诸城市永利达机械有限公司名下3笔债权。(具体信息以实际情况为准)。起拍价10165572.9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采用网络增价式拍卖,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三、参拍流程: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8月31上午9时前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注册账号并登录,缴纳规定数额保证金报名参拍。如有疑问可致电18863658088联系。四、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15时(工作日、工作时间),标的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相关资料在山东汉兴拍卖有限公司现场查阅。风险提示详见《竞买须知》。电话:18863658088/0536-6163333。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龙都街道办事处兴华西路187号。

山东汉兴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公  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8月17日9:00-12:00(自动延时除外)淘宝阿里资产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 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1、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王梅名下的抵债资产:坐落于诸城市舜王大道11097号锦程·御台苑商铺6套,总面积346.53平方米。2、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诸城市北钢物资有限公司名下的抵债资产:坐落于诸城市北关路得利斯世纪城57-60号楼商铺14套,总面积911.02平方米。3、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刘付义名下的抵债资产:坐落于诸城市繁荣东路76号得利斯世纪城一期商铺2套,总面积708.83平方米。4、执行裁定书(2018)鲁0782执2344、2345号项下原诸城市祥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名下的抵债资产:田凤军名下位于诸城市石桥子镇王家河湾村房产、土地使用权。5、执行裁定书(2019)鲁0782执2312号项下原山东宝马特制衣有限公司名下的抵债资产:山东锦程工贸有限公司名下诸城市舜王街道张家屯村三泉井路42号房地产。(具体信息以实际情况为准。)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采用网络增价式拍卖,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三、参拍流程: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8月17上午9时前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注册账号并登录,缴纳规定数额保证金报名参拍。如有疑问可致电18863658088联系。四、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16日15时(工作日、工作时间),标的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相关资料在山东汉兴拍卖有限公司现场查阅。风险提示详见《竞买须知》。电话:18863658088/0536-6163333。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龙都街道办事处兴华西路187号。

山东汉兴拍卖有限公司

遗  失  声  明

安徽省太湖县林星板业有限公司开户许可证丢失,账号:34001684508050282037,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68500000010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声明作废。

注  销  公  告

甘谷县鹏源绿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523MA72HD819P)已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解散,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来本公司申报债权。

遗  失  声  明

何书萱出生证丢失,性别:女,出生日期:2017年12月3日,母亲:马小琴,父亲:何兴虎,出生证号:R640064440,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