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304期 >2022-07-13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7-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831强清68号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根据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2年5月17日裁定受理金湖县昆仑工控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案号为(2022)苏0831强清68号,并于2022年6月15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金湖县昆仑工控有限公司清算组。金湖县昆仑工控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金湖县昆仑工控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金湖县昆仑工控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告期满后,根据清算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清算组联系地址及债权申报地址:金湖县湖滨路23-2号:联系人:陆军;联系电话:13813312229。特此公告。此公告于6月1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已发布。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831强清80号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根据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2年5月17日裁定受理淮安市恒通高速公路材料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案号为(2022)苏0831强清80号,并于2022年6月15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淮安市恒通高速公路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淮安市恒通高速公路材料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淮安市恒通高速公路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淮安市恒通高速公路材料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告期满后,根据清算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清算组联系地址及债权申报地址:金湖县湖滨路23-2号;联系人:陆军;联系电话:13813312229。特此公告。此公告于6月1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已发布。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831强清79号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根据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2年5月17日裁定受理淮安市前进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案号为(2022)苏0831强清79号,并于2022年6月15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淮安市前进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淮安市前进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淮安市前进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淮安市前进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告期满后,根据清算情况决定是否召债权人会议。清算组联系地址及债权申报地址:金湖县湖滨路23-2号;联系人:陆军;联系电话:13813312229。特此公告。此公告于6月1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已发布。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831强清77号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根据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2年5月10日裁定受理金湖县金发汽摩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案号为(2022)苏0831强清77号,并于2022年6月15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金湖县金发汽摩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金湖县金发汽摩商贸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金湖县金发汽摩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金湖县金发汽摩商贸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告期满后,根据清算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清算组联系地址及债权申报地址:金湖县湖滨路23-2号;联系人:陆军;联系电话:13813312229。特此公告。此公告于6月1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已发布。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831强清43号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根据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2年5月10日裁定受理金湖县心怡种业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案号为(2022)苏0831强清43号,并于2022年6月15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金湖县心怡种业有限公司清算组。金湖县心怡种业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金湖县心怡种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金湖县心怡种业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告期满后,根据清算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清算组联系地址及债权申报地址:金湖县湖滨路23-2号;联系人:陆军;联系电话:13813312229。特此公告。此公告于6月1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已发布。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831强清75号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根据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2年5月10日裁定受理金湖县邦得威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案号为(2022)苏0831强清75号,并于2022年6月15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金湖县邦得威化工有限公司清算组。金湖县邦得威化工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金湖县邦得威化工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金湖县邦得威化工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告期满后,根据清算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清算组联系地址及债权申报地址:金湖县湖滨路23-2号;联系人:陆军;联系电话:13813312229。特此公告。此公告于6月1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已发布。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831强清78号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根据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2年5月10日裁定受理金湖县富民意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案号为(2022)苏0831强清78号,并于2022年6月15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金湖县富民意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金湖县富民意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金湖县富民意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金湖县富民意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告期满后,根据清算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清算组联系地址及债权申报地址:金湖县湖滨路23-2号;联系人:陆军;联系电话:13813312229。特此公告。此公告于6月1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已发布。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831强清45号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根据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2年5月10日裁定受理金湖县宏发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案号为(2022)苏0831强清45号,并于2022年6月15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金湖县宏发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金湖县宏发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金湖县宏发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金湖县宏发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告期满后,根据清算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清算组联系地址及债权申报地址:金湖县湖滨路23-2号;联系人:陆军;联系电话:13813312229。特此公告。此公告于6月1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已发布。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831强清41号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根据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2年5月17日裁定受理金湖县兆阳仪表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案号为(2022)苏0831强清41号,并于2022年6月15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金湖县兆阳仪表有限公司清算组。金湖县兆阳仪表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金湖县兆阳仪表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金湖县兆阳仪表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告期满后,根据清算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清算组联系地址及债权申报地址:金湖县湖滨路23-2号;联系人:陆军;联系电话:13813312229。特此公告。此公告于6月1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已发布。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831强清10号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根据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2年5月17日裁定受理金湖县亚锟机械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案号为(2022)苏0831强清10号,并于2022年6月15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金湖县亚锟机械有限公司清算组。金湖县亚锟机械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金湖县亚锟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金湖县亚锟机械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告期满后,根据清算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清算组联系地址及债权申报地址:金湖县湖滨路23-2号;联系人:陆军;联系电话:13813312229。特此公告。此公告于6月16日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已发布。

公        告

2022年6月16日,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830清申48号裁定书,裁定受理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鑫尔曼生物科技(盱眙)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7月6日作出(2022)苏0830强清4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担任鑫尔曼生物科技(盱眙)有限公司清算组。鑫尔曼生物科技(盱眙)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戴明、刘文斌;联系电话:13813345552、15152828872,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A区9楼;邮政编码:223001),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鑫尔曼生物科技(盱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鑫尔曼生物科技(盱眙)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