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山美、周吉兴:本院受理原告安龙兴龙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长期在外,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第三日上午8: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杨争:本院受理原告王建成与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天。并定于2022年8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李志超: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李彬:本院受理原告周星诉你及王玉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1569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张美丽:本院受理原告王贵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郑浩:本院受理原告赵文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具体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0221民初18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平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李琴:原告周国华与被告李琴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2021民初15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周礼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李世军:原告中珩葆鼎(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世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2021民初14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周礼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杨昌友:本院受理原告刘文彬与被告杨昌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川2021民初334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驯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安元梅:本院受理原告王辉、王敏霞、刘永、孟军锋、赵永恒诉你与刘银丽、马红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马国全:本院受理原告付如中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院依据该法第95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九时在本院河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魏师中与安龙县新桥镇人民政府、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8民初494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山西千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博源昌贸易有限公司、邯郸晨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利金辉科贸有限公司、山西墨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畅行通商贸有限公司、山西新赢腾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山西乐思成科技有限公司、太原俊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本院受理的原告交城县久鼎五金产品经销部诉太原市世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千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博源昌贸易有限公司、邯郸晨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利金辉科贸有限公司、山西墨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畅行通商贸有限公司、山西新贏腾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山西乐思成科技有限公司、太原俊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山西千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博源昌贸易有限公司、邯郸晨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利金辉科贸有限公司、山西墨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寿阳县科锐金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太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太原俊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交城县海纳川建材经营部诉大原市世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千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博源昌贸易有限公司、邯郸晨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利金辉科贸有限公司、山西墨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寿阳县科锐金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太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太原俊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