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273期 >2022-05-30编印

辽宁沈阳实现“全市通办”项目环评审批“全程无须跑”
刊发日期:2022-05-3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孟祥山)5月20日,“沈阳市‘即来即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全市通办’”新闻发布会召开。

目前,在沈阳,只要是符合适用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完成环评文件编制后,就可凭行政许可申请书、建设单位承诺书和环评报告表3个要件,自由选择全市16个窗口中任意1个提交申请,生态环境局将立查立审,对要件齐全的,当场出具环评批复,实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对于要件不全的,实施一次性告知,确保企业最多跑一趟,一次性审批。此外,沈阳市已实现“全市通办”项目环评审批“全程无须跑”。

2021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系列政策,对环境风险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项目,实行环评审批“即来即办”。企业只需提报相关要件,项目所在区、县(市)窗口即可直接审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1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真正实现了“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即时送达”。

据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单伟民介绍,政策实施以来,已有205个建设项目受益。同时,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也收到了一些问题反馈。其中,反映比较多的是,建设单位经常会委托环评单位办理审批手续。由于建设项目所在地与环评单位所在地跨区域较多的现状,咨询、报审、取件都存在不便。为此,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从解决实际问题和改善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将环评审批“即来即办”升级为“全市通办”,相关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全市16个政务大厅任意一个区、县(市)窗口,办理并完成环评审批。

    按照《沈阳市环评“即来即办”全市通办建设项目审批目录(2022年版)》,沈阳市对包括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制造业等14大类22小类项目实现“全市通办”。此外,针对全市11个产业园区和特定区域,还合计增设了17大类22小项“全市通办”特色项目。

    对于守好环境准入红线,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同步提出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如:各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全市通办”项目实质性审查。对于在实质性审查时发现虚假承诺、环评结论不可行的项目,依法撤销环评批件并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通过实行审查的项目,加强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事中事后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