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269期 >2022-05-24编印

与时俱进解难题
辽宁首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运行
刊发日期:2022-05-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孟祥山)2022年5月16日,辽宁省首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在沈阳市皇姑区正式启动运行,它的创建率先破解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投诉无门和维权时间长、成本高难题,填补了这一领域劳动者权益保障空白,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答案。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迅猛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快递小哥、外卖骑手、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上升,新业态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未来较长时期的一个重要经济增长点,但这一群体的就业与传统的就业方式相比,具有无固定时间、无固定工作场所、无固定收入的“三无”特点。正是由于这些变化,传统意义的劳动关系不再存在,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在这种劳动关系变化的过程中,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纠纷增多,他们迫切需要解决在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难心、堵心问题。

作为就业的生力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备受关注,这一领域劳动权益保障不足问题十分突出。

沈阳市皇姑区人社局与皇姑区人民法院联手创新改革,中心实现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法律援助一体化运行,在全国开创了集中受理、多元调处、裁审衔接、立审执全链条贯通的先例,全方位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权益保障中心下设接待中心、劳动监察调解中心、劳动仲裁庭、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法律咨询援助中心。接待中心接到投诉后,根据诉求情况将案件分流至劳动监察调解中心或劳动仲裁庭受理,案件专班小组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取证,进行调解或审理。

劳动监察调解成功后,即对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系统进行司法确认;法院司法确认后当日即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裁定书,即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遇被投诉人不支付情况,劳动者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过去劳动者却需要等待法院诉讼程序全部完成后,才能进入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而现在省去了以往较长时间的诉讼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