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这样调侃数字藏品:“卖得出去就是NFT,卖不出去就是JPG(普通的图片格式)”,认为它的走红就是一场“虚火”;也有人大胆预测,数字藏品将成为元宇宙世界里的艺术品和潮流玩具,未来前景可期。这些观点,道出了数字藏品目前热度和争议并存的现状。
行业发展面临多重挑战
内容质量良莠不齐,作品价值难以衡量。不少玩家表示,当前数字藏品的发展还处于早期探索阶段,部分数字藏品存在设计同质化、内容粗制滥造、应用场景单一、艺术价值不高等问题。
“一件数字藏品的具体价值其实很难判断,因为数字藏品制作、传播、流通的成本比较低,很难保证它有绝对的稀缺性。”“00后”玩家周雷介绍,目前数字藏品主要有三种形态,一是现实作品在数字世界中的映射,有部分数字藏品就是把艺术家的书画“照搬”到了网上;二是数字世界中的原创作品,多以潮流艺术为主;三是现实与虚拟交互的作品,许多联名类、权益类数字藏品都属于这个类别。“我个人比较喜欢第三种,因为相对来说还算‘有用’。如果要购买前两种作品,我只考虑已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家或IP的作品。”
私下交易现象频发,资金安全难以保障。近日,微信封禁了多个涉嫌违规炒作或二次交易的数字藏品平台公众号。记者了解到,虽然目前大多数主流平台禁止二次转售,只有转赠功能,但不少人仍从中看到了炒作的机会。群聊和二手交易平台,正在成为数字藏品交易的灰色地带。
此外,平台“跑路”风险仍然存在。多位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国内上链类型主要是私有链和联盟链,其权限都掌握在一个平台手中。这意味着,一旦公司倒闭或者平台关停,存在“链”上的数字藏品将面临丢失风险。
金融化倾向仍然存在。有专家表示,数字藏品作为一项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应用,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方面显现出一定的创新价值,但也存在炒作、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隐患。
系列法律风险需要警惕。一是侵犯著作权或销售侵权复制品的风险。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起侵权案例的判决,这一案件也被业界称为国内数字藏品侵权第一案。在该案中,某平台发布了一款由该平台用户打造的“胖虎打疫苗”数字藏品,但是“胖虎”这一动漫形象的版权属于原告奇策公司,法院认为某平台侵权,需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4000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伊然表示,本案反映的是数字藏品发行环节一种典型的平台合规风险,判决明确了数字藏品平台在权利保护和侵权风险防范方面的合规义务。
设立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准入制度
作为元宇宙概念中最先落地的应用场景之一,数字藏品仍是一个不断演变、不断发展的概念,不同的参与者还在不断丰富其含义。受访专家认为,对待新技术、新概念,既要包容又不能纵容,既要鼓励创新也要约束其避免出界。
坚持以内容和价值为导向。“相对于传统收藏来说,数字藏品只是在媒介形式上发生了改变,是否有收藏价值依然取决于它的本质,即美的价值、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北京大学商业与艺术研究中心主任赵龙凯认为,艺术家们应该以时代价值观为导向,专注于自己的创作,“这是数字藏品行业能够健康发展的最根本保障”。
设立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准入制度。“数字藏品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金融属性。”赵龙凯认为,虽然长期来看,市场本身具有纠偏能力,但是任何新技术的健康发展,都需要建立在安全的市场环境、健全的法治秩序基础之上。
伊然建议,应完善数字藏品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其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有关部门需制定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准入制度、提高交易平台建设的行政审批门槛,并对交易平台的区块链算法应用、交易产生的数据进行监督管理,避免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数字藏品交易平台进行违规、违法操作,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