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专版总第5236期 >2022-03-31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3-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张定军:本院受理原告德江县闽泰钢材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626民初35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欠原告货款3.6万元,并以3.6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从2021年10月1日计算资金占用费至付清此款之日止,货款3.6万元及资金占用费,限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二、案件受理费700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413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张家凡:本院受理原告韩德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826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龙俊伎:本院受理原告卢斯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2021)黔2731民初3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李环宇:原告谢长昊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1)辽0381民初6277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和答辩的日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朱凯旋:本院受理邱艳美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牛雨婷:本院受理齐留军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周口梓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西奇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开封市第二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602民初8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凡小珍:本院受理原告路红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陈世连:本院受理原告杨正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528民初770号的诉状、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在本院僰王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

张瑞:本院受理原告黄小涛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应诉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至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8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5日裁定受理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洪泽闰通商贸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现公告下列事项:洪泽闰通商贸有限公司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将自行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清算组联系人:徐凤丽,联系电话:18912085656,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北路38号乐园大厦1801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

洪泽闰通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        告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5日裁定受理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洪泽泽丰物资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现公告下列事项:洪泽泽丰物资有限公司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将自行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清算组联系人:徐凤丽,联系电话:18912085656,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北路38号乐园大厦1801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

洪泽泽丰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        告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5日裁定受理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洪泽苏通物资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现公告下列事项:洪泽苏通物资有限公司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将自行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清算组联系人:徐凤丽,联系电话:18912085656,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北路38号乐园大厦1801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

洪泽苏通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        告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5日裁定受理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洪泽盛丰商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现公告下列事项:洪泽盛丰商贸有限公司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将自行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清算组联系人:徐凤丽,联系电话:18912085656,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北路38号乐园大厦1801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

洪泽盛丰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        告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5日裁定受理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洪泽闰通商贸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现公告下列事项:洪泽闰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建辉应在2022年4月10日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会计凭证、合同、营业执照和印章,同时宣告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印章、凭证、营业执照等资料作废。

洪泽闰通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        告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5日裁定受理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洪泽泽丰物资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现公告下列事项:洪泽泽丰物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建辉应在2022年4月10日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会计凭证、合同、营业执照和印章,同时宣告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印章、凭证、营业执照等资料作废。

洪泽泽丰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        告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5日裁定受理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洪泽苏通物资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现公告下列事项:洪泽苏通物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健应在2022年4月10日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会计凭证、合同、营业执照和印章,同时宣告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印章、凭证、营业执照等资料作废。

洪泽苏通物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        告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5日裁定受理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洪泽盛丰商贸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拓力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现公告下列事项:洪泽盛丰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健应在2022年4月10日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会计凭证、合同、营业执照和印章,同时宣告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印章、凭证、营业执照等资料作废。

洪泽盛丰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0813破1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沈文超、杨太秀的申请,于2022年3月15日裁定受理洪泽先政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洪泽先政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洪泽先政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洪泽先政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乐园小区1幢306室;电话:潘惠娟135152347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2时30分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召开。洪泽先政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洪泽先政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洪泽先政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洪泽先政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