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227期 >2022-03-18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2-03-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黄智嘉:本院受理的(2022)川1725民初40号原告成都鼎屹诚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智嘉、熊英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黄智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成都鼎屹诚商贸有限公司借款9万元及利息;二、被告熊英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成都鼎屹诚商贸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夏敏:本院受理(2022)川1725民初1113号原告雷友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6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被告罗江奎、田叶:原告贵州德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626民初20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何斌(四川省南部县升钟镇堰坎上村3组):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汉支行与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6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晋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李森:本院受理原告邢台迅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刘明坤:本院受理刘立好诉你买卖合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原告证据复印件。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陈天宇:本院受理孙大山诉你民间借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原告证据复印件。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黄家松、周学义、合肥市威斯特楼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汪永志诉你们买卖合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原告证据复印件。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杨远召:本院受理的原告高少博诉你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高飞:本院受理汪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砖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王德华:本院受理钱玉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729民初70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车国要:本院受理邱华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729民初66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张创:本院受理王德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729民初64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吴迪:本院受理赵天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729民初73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赵民中:本院受理胡东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729民初66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房文卓:本院受理原告苗雷雷与被告房文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64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任朋举:本院受理原告任鑫琪、任新欣与被告任朋举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滕超凡:本院受理原告文和平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上午9时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新兴重工(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保利达能源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江苏奥斯铭电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绍波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菲耐克斯酒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河北蓝创普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孟凡占:原告吴肖肖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于2022年3月10日作出的(2022)冀0430民初15号民事判决,判决:一、准予原告吴肖肖与被告孟凡占离婚;二、女儿孟一蕊由原告吴肖肖抚养,抚养费自理;儿子孟浩宇由被告孟凡占抚养,抚养费自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河北省邱县人民法院

李金生:本院受理原告慈瑞龙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靠山庄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四川粟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节能绿碳(遵义)环保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镇雄县中城城西压缩气充装有限公司、四川粟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天然气款200,091.10元,并自2021年3月20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35%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暂计算至2021年8月19日的资金占用损失为3675元),以上合计203766元。本案诉讼费被告承担。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28日10时00分在本院鸭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