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国家提出的“长江禁捕”战略,更好地保护水产渔业资源,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将梅山水库、响洪甸水库承包给海亮集团用于渔业养殖。该集团于2022年2月22日正式开始向两大水库投放鱼苗,预计投放100万斤。这次投放数量大、时间紧、范围广、任务重,为了确保鱼苗投放工作安全顺利,金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又称食药环知森大队)统一思想、超前部署、采取四项措施确保鱼苗投放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协助选择合适的放流方式、时间和地点。
为了提高对放流鱼苗的保护,降低鱼苗的死亡率,达到更好的放流效果,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根据以往的管理经验,对海亮集团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在时间上,要求该集团的工作时间尽量安排在早8点至晚6点,避免摸黑作业,且在晴天组织放流工作,因为库区坡陡、水深,阴雨天气,地面湿滑,车辆、设备、人员容易出现安全事故。二是地点上选择坡度较缓,周边围观群众较少,车辆行驶方便,容易停放作业的地方。三是尽量选取水质优良、饵料充足、鱼苗能顺利流向库区的宽阔河道。四是放流方式应当选择尽量贴近水面的放流方式,采用滑道等设施,减少苗种受水体冲击而造成的机械性损伤。
二是维持现场秩序,确保人员安全。
森林警察大队考虑到放流过程中海亮集团的工作人员和周边的一些围观群众人员众多,而且紧邻库区岸边,危险系数增大,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大队及时抽调警力,对放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求工作人员做好防护措施,维持放流秩序,防止因现场混乱而发生踩踏和群众落水事件发生,确保放流活动有序进行。在每日放流结束时,民警还督促工作人员做好废弃物的收集清理工作,避免对库区造成污染。
三是开展巡逻宣传,严防非法捕捞。
由于投放的鱼苗规格大、量多,平均每条鱼都在1-2斤左右,每车鱼苗约1万余斤。
每次放流后,狭小库湾短时间内都有大量鱼苗聚集,为了防止库区周边的百姓进行非法捕捞,出现“前头放,后头捕”的行为发生,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鱼苗投放的过程中进行全程监督,在白天和夜晚不定时的对库区进行巡逻,并在放流现场向群众宣传非法捕捞的相关法律知识,防止鱼苗放流后滞留河湾,给那些妄图非法捕捞鱼苗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最终使这些可以净化水质的鱼苗安全地流入水库。
四是针对重点区域,加大管控力度。
两大库区的面积大、纵深长,有些地方管理难度大。为了防止这次放流后,两个库区陡增100余万斤鱼苗,个别非法捕捞分子眼红,从而导致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森林警察大队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海事局,对放流地点的周边水域和平时容易发生偷捕的地点进行重点管控,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持续加强对两库重点水域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同时大队民警还与市场监管部门对菜市场、饭店、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防止非法捕捞的渔业产品在市场上售卖,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次放流从2月22日开始,截止目前活动已进行了多天,已放流库区的鱼苗约30余万斤,期间水上秩序一切正常,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和非法捕捞行为,库上库下秩序井然。下一步森林警察大队将继续强化四项措施,确保放流活动按时按质完成,为投资商营造良好的库区环境,助推全县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
(袁圣华 殷永庆 怀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