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祥:本院受理原告高美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马磊:本院受理的朱兴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朱兴兰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王磊:本院受理的张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转换程序裁定书。张洁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相应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2日上午11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孙正露、汤进:本院受理的张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张洁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8万元及相应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罗以和:原告胡修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721民初2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
施申龙:本院受理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1523民初8439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晓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田鹏飞:本院审理王军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5民初4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孙力:本院受理原告孙景华与被告刘红艳、第三人孙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张庆顺:本院受理原告张风未诉你民问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26民初5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唐新华、马忠薏:本院受理原告陈章钊诉被告唐新华、马忠意房屋租赁纠纷一案,即(2021)黔0602民初2703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坝黄人民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该判决书主文为:由被告唐新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章钊商铺租赁费440668元及水电费18551元,共计4521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王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孙小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法院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窄岭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唐胜军:本院受理郑华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1民初6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楠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胡庆慧:申请人胡银录与你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1执401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司法公开告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魏玉书、兰光生:本院受理(2022)黔0113民初403号王守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文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陆仕明:本院受理的李超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3民初64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下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
韩宗武:本院受理的杨有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3民初62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楼下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
刘士兵:本院受理刘建明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国军、王秀兰、张峰:本院受理彭宏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永兵、王青梅:本院受理原告淮安宇驰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115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邹晓磊:本院受理原告高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112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被告熊杰:原告铜仁市交通建设工程总公司德江宏达分公司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626民初280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王娥荣、韩兰、李铁牛、韩士礼: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刘长春、王荣霞、刘国民、刘占彬: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1)豫0183执恢1011号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3月23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郑州科来华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未来大道西侧(新密国际家居建材城)12A号楼3层13343房产(权证号:1601008954)、13342房产(权证号:1601008953)、13341房产(证号:1601008952 )、13312房产(证号:1601008923)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