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2月11日,浙江省温州市商务局联合温州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推动商贸业提质扩容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将从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培育重点商贸企业发展、推动住餐业提质扩容、鼓励举办促消费活动、支持会展业做专做强、推进乡村商贸发展、鼓励争先创优树品牌等7个方面,进行政策扶持。
其中根据该《政策意见》,温州市将进一步加大展会扶持力度,支持会展业做专做强。对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在市区举办展期3天以上(含3天)的市场化专业展会,展览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2.5万平方米、3.5万平方米的,经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备后,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补助。同时,支持以展促销,对参加由省商务厅要求地方组织参展或市政府统一组织参展的国内贸易展会,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全额奖励,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奖励4个标准展位(每个9平方米),全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 (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