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顺:本院受理原告张风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26民初535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井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陈春林:本院受理的(2021)川1381民初4067号原告母萤虬诉你、赵晓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贾嵩峰:本院受理原告李学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2022年3月31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平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刘二勇:本院受理原告龙威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2022年3月31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平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沙河市佳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县飞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05民初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王树海:本院受理原告王井丰与被告王树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381民初29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台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邱瑶、赵立雄:本院受理原告李国虎诉赵立雄、邱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邱瑶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期顺延)在本院普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张彪:本院受理原告宋仕英诉张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期顺延)在本院普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黔西南州林晨黔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龙县同得利农资经营部诉黔西南州林晨黔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期顺延)在本院普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李顺芬:本院受理曾玉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8民初40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钟鸣:本院受理原告钟琴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号:(2021)黔0113民初8696号。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江述平:本院受理原告王云彬与被告江述平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2021民初44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王云彬与被告江述平离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冷祥刚:本院受理原告周玉芬与被告冷祥刚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2021民初44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周玉芬与被告冷祥刚离婚;二、原、被告养女冷君蓉由原告周玉芬直接抚养至年满十八周岁止,抚养费由原告周玉芬负担;三、驳回原告周玉芬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罗亨富(公民身份证号码:511028197902201258):本院受理原告赖明丽诉被告罗亨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赖明丽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0元,公告费400元,共计4700元,由原告赖明丽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王伟锋:本院受理原告魏巍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 豫1702民初16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赵玉旺:本院受理冯贵香、常永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928民初4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河南濮阳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30日10时至2022年1月3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物品:焦作市安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松林大道东侧的土地、房产及附属物,土地面积50000平方米土地证号:博国用(2011)第010号。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进行第二次拍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时间,请登陆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公告。
公 告
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7日作出(2021)苏0830破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博鸿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淮安市镂真破产清算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因江苏博鸿物资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遗失,故印章、证件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江苏博鸿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6日作出(2021)苏0826破申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淮安吉乐通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淮安市镂真破产清算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因淮安吉乐通运输有限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均遗失,故对印章、证件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淮安吉乐通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7日作出(2021)苏0830破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辉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淮安市镂真破产清算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因江苏辉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遗失,故对上述印章、证件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江苏辉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安徽省生宸源材料科技
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高性能聚乙烯改性材料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信息公告
我公司拟在安徽省界首市界首经开区光武产业园繁兴路西一路4号建设特种高性能聚乙烯改性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8.7亩包括生产车间、货场。库房、办公区、道路区域等。建设面积17014平方米,购置主要设备有撕碎清洗生产线、沉水清洗线、造粒生产线,波纹管生产线,边角料破碎生产生产线、试验线等。 我公司已委托安徽龙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征求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和团体代表的意见,请公众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我公司联系。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3Ygbzh6TX1ucMXs_zNi1g 。提取码:rqra。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袁总。联系电话:15855853213。电子邮箱:1364826574@qq.com。
安徽省生宸源材料科技
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1102破10号
本院依据李雅丹的申请,于2020年12月30日依法受理浙江广通印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本院查明,浙江广通印业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债务人浙江广通印业有限公司已符合宣告破产、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法定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22日裁定宣告浙江广通印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浙江广通印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