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162期 >2021-12-09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12-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郭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广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郝振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 2021)冀0432民初13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何修春、王海清、吴磊、张映波、齐树金、中熙龙钰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德聚源钢材有限公司与中熙龙钰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102民初52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中熙龙钰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何修春、王海清、吴磊、张映波、齐树金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胡青松:本院受理的姜磊诉胡青松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3民初379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楼下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

刘称品:本院受理原告何富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号:(2021)黔0113民初8299号。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刘付军、马国铜、魏京都、张嘉康:本院受理李小龙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砖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王永启:本院受理徐向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三楼343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王鹏:本院受理袁廷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三楼343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薛洪举、薛洪珍:原告薛洪路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2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丛台区辉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邯郸市邯山区科贸城宏源食品商行诉你们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20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海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231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朱忠山:原告裴丹丹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3民初2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荣、严亮、范明丰、魏兵兵、韩绪波:本院受理福建省方信展示用品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许东:本院受理侯棒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李倩:本院受理原告刘维斌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812民初7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月萍:本院受理陈素珍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涿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嘉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涿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票据纠纷一案,现原告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我院做出(2021)冀0403民初4257号民事裁定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如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涿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嘉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涿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票据纠纷一案,现原告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我院做出(2021)冀0403民初4255号民事裁定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如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大厂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嘉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厂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票据纠纷一案,现原告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我院做出(2021)冀0403民初4250号民事裁定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如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定于2021年12月22日、26日、28日每天上午9时在王江泾镇莲泗荡风景区游客中心广场分别举行密封报价式拍卖:1、94间商铺,每间起拍年租金1600元;2、1-14号餐饮铺,每间起拍年租金3100元。展示咨询:2021年12月15-17日。报名:前两场限(后一场不限)民主村民报名,每户报1间。有意者持有效证件于拍卖会前到拍卖会场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和缴纳竞买保证金(同起拍年租金),同时递交密封报价单。详情参见竞买资料。咨询电话:0573-82084200。

嘉兴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本院将于2022年1月10日10时-2022年1月11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位于扶沟县城郊乡扶周路西侧(罗沟村),一拍起拍价3701500元,保证金5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1102民特1879号

王翠青:本院于2021年12月2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王尚文与被申请人王翠青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王尚文称:申请人王尚文与被申请人王翠青系兄妹关系,因其王翠青2009年9月从其夫单位出走,至今已下落不明满1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王翠青为死亡。被申请人王翠青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报的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王翠青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知悉的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1)豫0183执2054号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月8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李艳玲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西大街226号院(荣域福湾)18号楼2单元18层1801房产一处<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07262号>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大名县凯辉养殖有限公司

扩建20万羽蛋种鸡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1)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_dG--QbO5TgyMjergoOsw提取码:p04i(2)前往大名县凯辉养殖有限公司(大名县西付集乡杨现村东北)查询纸质报告书。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以场址中心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dM2VQdYi75-NwluIOyHNQ提取码:efgh。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填公众意见表,写信、发邮件、打电话。建设单位:李总13315056519邮箱:137865887@qq.com。环评单位:牛工0311-88810098邮箱:hbshhb888@163.com。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4日10时至2021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豫AW751F号车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4日10时至2021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通许县玉皇庙镇阜牛岗村北地(原星星超市)地上自建房屋及超市内财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