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158期 >2021-12-03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12-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纪玉峰:本院受理原告陈杨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34民初2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杜东凤、冯小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尉氏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刘艳涛:本院受理原告陈玲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尤爱国、淮安强能新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淮安市中业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郁从义、秦平、洪迎春、盱眙鑫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安徽悦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第三人郁从义、秦平、洪迎春、盱眙鑫源科技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周玄、丁曾勇:本院受理沈红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朱友涛、戚兆群、匡明玉、淮安市信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素梅诉你们及淮安鹏晟商贸有限公司、孙全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郭希云:本院受理原告孟万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30民初4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邱县人民法院

张桂玉、李敬波:本院受理原告何宝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

万素珍:本院受理原告王铁山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

刘义:本院受理原告张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

龙秀从:石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0日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权力义务告知书、举证、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于2022年2月18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大城县恒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铜杆技术改造项目、大城县运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铜杆技术改造项目、大城县康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铜杆技术改造项目、大城县勇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铜杆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上述四家公司均位于大城县旺村镇旺村,现已由河北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一、建设单位基本信息:大城县恒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李耀岭、13503164698。大城县运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蔡文九、13932625444。大城县康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刘伟、13172193888。大城县勇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张印伟、15383062233。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编制单位:河北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朱工、13223406497。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88号。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公众意见表链接:恒金金属:https://pan.baidu.com/s/103eSDCQtbz7ZzpfGQSph5w。提取码:rh56;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qX4KKCra2409dC7T4m2HQ。提取码:ak2i。运旺金属: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77Zv6SXPDspuEkn1MelDA提取码:201h;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tZL1G_IC9wqBf3al26AGA提取码:ba4n。康德金属: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9Z0a0FB1_81zl5hs1NEEQ提取码:s6p5。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JbnJX_yFTEWH21l5Vf5Eg提取码:8qjg。勇跃金属: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UYO6m-AkjJhcR4lQuVS7Q提取码:2gaw。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7nZ0yiJOlM23UykuD2Iig提取码:5anh。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灵武养殖基地总体规划(2018-2028年)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途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hgilZSKlAZNhQTlHShiGg提取码:nj4a。建设单位名称:灵武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政。电话:18209684846。邮编:751400。邮箱:nxlwxmzx@163.com。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103号。环评单位: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955-6556055。邮箱:765404425@qq.com。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蔡桥新村东门。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2p5XNXypdvQRzbnFLtggw。提取码:v4bi。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12.1~2021.12.14(10个工作日)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父母代种业基地项目(一期、二期、三期)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途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K4qMr57-zivSUCmExkq7A。提取码: 4iyt。建设单位邮箱:335097611@qq.com。电话:18909535198。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创业街36号。环评单位: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5709601835。邮箱:592154714@qq.com。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蔡桥新村26号楼2号营业房。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tBG_IXO70Gnv1Oa1-0kWA。提取码: r4xf。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12.2~2021.12.15(10个工作日)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将于2022年1月5日10时-2022年1月6日10时止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周商路东侧太昊路南侧元坤康城23号楼1211、1212号房屋,起拍价375930元,保证金5万元,增加幅度2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2年1月5日10时-2022年1月6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位于周口市川汇区文明路文南小区1幢东单元103号住宅,一拍起拍价306240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豫1602执恢391号

侯彦军、常春霞、周口市家乐福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周口市分行与侯彦军、常春霞、周口市家乐福电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选定评估、拍卖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本公告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到本院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如不到场,本院将依法委托评估。并于本公告期满后30日内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1)豫0183执恢799号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2月24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2月25日上午10时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新密市陆乙耐火炉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压力机4台和搅拌机2台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