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158期 >2021-12-03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12-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万安村6组57号袁定华:本院受理原告杨兴富与你及袁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54民初62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河北新格瑞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茂林与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天。并定于2022年2月二十一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关朵朵:本院受理原告余斌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天。并定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张春康:本院受理的邹宛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匡龙:本院受理原告贵阳观山湖美燚家纺店诉匡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即(2021)黔0115民初128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匡龙:本院受理原告陈勇红诉匡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即(2021)黔0115民初123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王益军、王榕榕、聊城市齐进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封爽诉你等人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等去向不明,故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主要诉求: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4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即2022年2月28日在新安县交警大队212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

张建国: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3258号原告邓利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刘许: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2547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王正福: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2869号原告杨国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李正容: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2872号原告陈万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袁志坚: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2225号原告陈红与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任国法: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2556号原告唐国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何忠平: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2549号原告蔡兴德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袁倩: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2229号原告黄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李贵林: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2539号原告罗小利与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王正福: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2228号原告王仕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李俊品、王和于:本院受理的(2021)川1921民初2227号原告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罗江奎:本院受理张德军与贵州三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罗江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626民初236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辛志明、高艳茹、刘光泽、高苓娜、边雪礼、刘静、边雪雷:本院受理原告任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任丘市新绿洲商业交易有限公司、河北润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辛志明、高艳茹、刘光泽、高苓娜、边雪礼、刘静、边雪雷、张冬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982民初2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张恒:本院受理原告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2民初88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丁航:我院受理原告王玉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4民初38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林劲松、周双:我院受理原告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日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1324民初36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张文跃: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信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文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蒙娇娇:本院受理原告张兴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联系,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5900元及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予以计算);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合议庭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7日下午14点00分在桐梓法院楚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李德国、姜飞飞:本院受理原告杜德福诉被告李德国、姜飞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31民初1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