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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修订的《办法》主要包括总则、一般规定、资金收存支取、监督管理四个部分31条。针对当前存在的诸如购买的期房还没到手,开发商却被曝出没钱还债,购房人的钱眼看着要打水漂等突出问题,实现资金‘管好不管死’,能够充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业内专家认为,该《办法》主要从提升资金监管能力、提高资金监管额度以及提升监管主体责任等维度出台相关要求。而对预售资金缴存和使用乱象进行管控,是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有望避免“烂尾楼”的出现。
办法中提及的“封闭管理”颇具亮点,后续在各地政策中有望体现。对于房企而言,或将倒逼房企进一步加快营销加速回款,对信用水平较高的房企影响相对较小。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修订的《办法》拟将现行的入账流程调整为先监管保护后网签。征求意见稿提出,项目预售过程中,购房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等购房款应由购房人账户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不得转存入其他账户。购房人将定金、符合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首付款足额存入专用账户后,方可完成拟购房屋的认购书网上签约、售房合同网上签约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