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123期 >2021-10-15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10-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郝洪亮:本院受理原告廊坊鑫文木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1民初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达小旭:本院受理原告赵文平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05民初2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张新民: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任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05民初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刘晓农:本院受理原告杨彦斌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井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诸暨市信远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郑益其(公民身份号码:33062519660329185X):本院已受理(2021)川1028民初3509号原告隆昌市鑫隆建筑周转材料租赁有限公司诉诸暨市信远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郑益其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诸暨市信远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14日期间欠付的租赁费84406.75元;并自2020年8月1日起以每月累计欠付租金额为基数,按照月息1.5%的标准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实际将欠付租金全额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诸暨市信远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校直清洗费28274.56元,装卸费1615.61元;3、判令被告诸暨市信远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按照原被告租赁合同约定的丢失材料赔偿标准向原告支付丢失材料赔偿费7479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被告实际向原告全额支付赔偿费之日止,以被告诸暨市信远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丢失材料赔偿金额为基数,按照月息1.5%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4、判令被告郑益其在被告诸暨市信远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欠付原告上述款项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5、判令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2021年12月31日9时在隆昌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如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佟茂云:本院受理原告韩志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完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36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宋影:本院受理张云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逾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邓程程:本院受理冯秋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逾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代云:本院受理张二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逾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段磊:本院受理梁保辉与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622民初39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段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赔偿原告梁保辉修车费人民币11900元。案件受理费97.5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贵州澳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澳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溪区分公司、贵州龙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龙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花溪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罗永浪诉贵州澳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澳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溪区分公司、贵州龙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龙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花溪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81民初5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张庆:本院受理南部县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1民初42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部县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费7688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郭金选: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吕国乔与被执行人郭金选居间合同纠纷一案,需对被执行人郭金选名下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因无法向你评估报告书、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先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请于十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即视为同意以评估价格进行拍卖。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李梅娟:本院执行的你与刘建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23执59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彦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季远涛:本院已受理原告张素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21)辽0381民初177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81民初1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依法发生效力。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重庆胜语晨物流有限公司:原告罗从林诉你公司、王杨坤、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

赵贵兵(510721197408182170)陈历华(510721197502051521):本院受理的(2021)川0781民初2789号原告敬顺海与被告赵贵兵、陈历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大石桥市通源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鞍山东淏隆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大石桥市通源食品有限公司试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辽0882民初48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朔州市全顺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朔州市全顺通运输有限公司、王福全、王海龙、王义、王满秀、任伟、吕科夫: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与朔州市全顺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朔州市全顺通运输有限公司、王福全、王海龙、王义、王满秀、任伟、吕科夫保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陕0102民初411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朔州市全顺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朔州市全顺通运输有限公司、王福全、王海龙未按期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王义、王满秀、任伟、吕科夫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黄益会: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与被告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176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陈先友、贵州天益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与被告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150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