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4:视点总第5122期 >2021-10-14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1-10-1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荆春雷:本院受理原告王俊领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1民初40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谢英:本院受理原告胡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平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戴诗春:本院受理原告胡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平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张俗硕、龚勤才:本院受理的(2021)川1725民初4001号原告张仕坪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12月28日下午14时30时在渠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陈巧:本院受理的(2021)川1725民初3998号原告楚吉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10时30时在渠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刘世伟:本院受理的(2021)川1725民初3952号原告刘祖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9时30时在渠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王森林:本院受理原告候君良诉被告王森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50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陈立:本院受理原告翟鹏鹏诉被告陈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5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赵利红:本院受理原告朱长青与被告赵利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4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王清华:本院受理原告范立志与被告王清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4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赵保林:本院受理原告鹿邑县鼎泰建材商砼有限公司与被告赵保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49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陈海军:本院受理廖细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1223民初16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陈海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廖细寒清偿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限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崇阳县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拿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

王朝波:本院受理(2021)黔0304民初10361号李万和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李万和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欠款24200元,并支付自2018年7月15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至起诉之日利息约为4356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未提交相应材料,视为放弃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龙坪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按缺席审判。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马大晓: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李建峰、李巧娜、华广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02民初392号、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淑娜、马大晓: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李建峰、华广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402民393号、3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淑娜: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李建峰、华广军、李巧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02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周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师民增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02民初5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燕亚飞:本院受理原告陈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02民初5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帅、王虹、苑海军、李娇、海城市南台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城市中汇企业受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海民一初字第4168、4171、41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王蕴玲、上海陇柏贸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安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赔偿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逾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张义海、邱宏伟、曹殿祥:本院受理原告陈秀茹诉你们合同、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逾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马占旗:本院受理原告韩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21)豫1422民初3952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2021年12月31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吴田金:本院受理原告先容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22年1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乔光平:本院受理原告吴政洋诉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22年1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7日10时至2021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河南省开封市文盛商业步行街2号地块2-B号楼5层505号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