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资讯总第5072期 >2021-07-27编印

新时期行业协会如何做好党建工作
刊发日期:2021-07-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社会组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承担着重要任务。行业协会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存在形式,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不同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行业协会相对松散,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人兼职多、流动快,使党建工作面临党组织组建难、巩固难、发挥作用难、党员发展难和党员教育管理难的“五难”问题,这是新时期行业协会党建工作面临的最大现实问题。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具有党建工作的一般规律,同时还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加强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必须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在把握运用党建工作一般规律、坚持相关制度的同时,还要积极探索特殊性,解决具体问题,提升整体水平。

行业协会党建工作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组织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等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当然,行业协会自身作为工作主体,在管理工作中加强党建工作责无旁贷,一定要结合行业特点、各种管理要素,全力推进党建工作。

笔者所担任会长的行业协会是从市直机关脱钩的,党建工作是全新的工作,既没有现成的经验,也没有成熟的做法。工作如何开展?从哪里切入?从何处破题?正当笔者彷徨迷茫之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制度层面发出了加强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最强音”,给笔者打开了一扇窗,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金钥匙”。全会强调,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的制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

首先,要在思想层面提高认识。长期以来,无论是行业协会自身还是主管部门,对加强行业协会党建工作都存在模糊认识。有的秉持“自主论”,认为行业协会是民间团体,要不要开展党建工作应自主决定;有的抱定“冲突论”,认为在行业协会中开展党建工作与协会商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特点相冲突;还有的提出“负担论”,认为在行业协会中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再就是“包办论”,认为主管部门有党组织,行业协会党建工作仍然由部门管就可以。笔者认为,破解思想难题,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实际情况稳步推进。由于行业协会具有自主办会、行为自律的特点,其党建工作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模式,必须创造性地探索适合行业协会自身特点的新模式,通过党的建设激发协会商会创新发展的活力。因此,在工作思路上,必须根据协会为会员提供平台服务的基本脉络,做到工作理念凸显服务,工作重心转向服务。主要通过三个渠道:一是搭平台、引领发展。以协会发展为中心,为协会谋出路、想办法、增效益,让协会切身感受到,党建工作不仅是指引方向,还能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尽心尽力为协会党员以及群众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开展评先树优、主题党日、党员先锋岗活动等。

其次,要在组织层面加强管理。由于行业协会商会具有松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和党员的隶属关系要复杂得多,千头万绪,剪不断理还乱。党员的组织关系几乎都不在本协会,有的在原单位、有的在社区、有的在原籍,呈现出兼职的多、专职的少,挂名的多、驻会的少,已退休的多、年轻的少“三多三少”的现象,他们在协会中只是“临时党员”,很多不愿“亮身份”“树旗帜”。党的建设更是呈现出党组织组建难、巩固难、发挥作用难、党员发展难和教育管理难“五难”问题。

总书记强调,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确保全覆盖,固本强基,防止“木桶效应”。笔者认为,破解组织难题,核心是实现协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具体要做到“三个推动”:推动建立兼合型党组织,鼓励引导党员在行业协会党组织中正常过党组织生活、参加党的活动;推动协会党员负责人兼任党组织书记,开展“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效解决“两张皮”的问题;推动符合条件的行业或者专业委员会建立联合党支部。

最后,要在制度层面完善体系。一是研究制定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党建工作管理办法;二是研究制定主管部门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办法和工作制度;三是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特别对于分支机构较多的行业协会尤为重要;四是研究制定协会党员负责人兼任党组织书记有关制度。

综上所述,行业协会要紧紧围绕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行业发展的需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使党组织的活动为行业发展所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凝聚人心、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作用,把协会成员紧紧地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共同做好行业协会的发展工作。 (郑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