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八五(公民身份号码500234198510023536):本院受理的(2021)川1381民初1082号原告杜拥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姜兴华、黄石市荣友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余国友、余国强、余国胜、余美玉、余金玉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281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徐艳: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金华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刘金华称,下落不明人徐艳与申请人刘金华系母女关系,因徐艳患有间接性精神病,2009年离家至今未归,下落不明长达12年之久,下落不明人徐艳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徐艳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徐艳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徐艳具体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冯珂:本院受理的原告钱小东与被告冯珂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2.婚生女钱玥颖由原告抚养。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7月7日9时在本院黄许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魏国琴:本院受理原告周从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普通程序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在本院马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杨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陇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赵春龙:本院受理的(2021)川1304民初240号原告任会琴诉被告嘉陵区龙泉镇人民政府、赵春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二被告连带支付原告货款1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29日起,按银行同业拆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履行完毕时止);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火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赵红霞:本院受理的原告何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川1304民初32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赵红霞偿还原告何进的借款15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南充市嘉陵区辉百新服装厂、何姬轩:本院受理的(2019)川1304民初3488号原告四川南充港宏航空货运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充市嘉陵区辉百新服装厂、何姬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南充市嘉陵区辉百新服装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南充港宏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支付运输款35736元及2017年5月31日前的利息2012元,并从2017年6月1日起以3573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何姬轩对被告南充市嘉陵区辉百新服装厂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994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南充市嘉陵区辉百新服装厂、何姬轩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冷小梅:本院受理原告毛长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鄂1202民初26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广西南宁华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松桃吉安租赁站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628民初1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4日15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龙先风:石天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628民初609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1日15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左占山:本院受理原告刘利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法院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窄岭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梁保勇:本院受理原告连昌秀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李永久、金伟华、潘广元、潘广发、韩勇、德俊生、马洪涛、卜俊久、于洪滨: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音河信用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162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17日下午16时30分在本院向阳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