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4987期 >2021-03-23编印

银保监会等五部门下发通知 禁止小贷公司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刊发日期:2021-03-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期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近期,部分互联网小额贷款机构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虚假、诱导性宣传,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在互联网购物平台上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通知》具体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行为。《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要求,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二是严格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管理。在“堵偏门”的同时也注重“开正门”。《通知》特别明确,为满足大学生合理消费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

三是强化风险整治及监督检查。上述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要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 (张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