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市场观察总第4980期 >2021-03-12编印

“2021保障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宣传活动启动
刊发日期:2021-03-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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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消费日报社专刊部开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2021保障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宣传活动正式启动。该宣传活动是在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为积极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的落地实施工作,为进一步释放“新消费”潜力,促进国内经济大循环创造良好消费环境而开展。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以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型消费迅速发展,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传统接触式线下消费受到影响,新型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推动了国内消费恢复,促进了经济企稳回升。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文件显示,我国将经过3—5年的努力,促进新型消费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通过进一步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发展的环境、进一步提升新型消费产品的供给质量、进一步增强新型消费对扩内需稳就业的支撑,到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高,“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在此背景下,“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2021保障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宣传活动的启动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本次宣传活动借助了舆情监测数据的客观评价以及《消费日报》长期对我国消费市场的观察,重点展示一批(特别是在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方面)重视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满意的先进单位和匠心品牌,以此引领行业发展、引导消费者选择优质服务企业和产品,营造良好经济内循环为主导的消费氛围,为提升消费者消费满意度,全面促进消费和谐、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积极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