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977期 >2021-03-09编印

九地检察官齐聚平阴 共谋母亲河保护大计
刊发日期:2021-03-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3月4日,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来自淄博、东营、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九地市的检察官们齐聚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检察院,就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召开协作单位第一次联席会议,共谋黄河保护大计。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周锦燕、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衣光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衣光军致辞中表示,此次联席会议要紧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际,就深化跨区域协作机制落实到位、做出实效,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科学谋划好、开展好跨区域协作各项工作。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与各联席单位凝聚智慧、深化合作,秉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一体理念,认真执行框架协议,切实加强办案协作,办理一批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把沿黄九市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打造成我省检察机关服务国家战略实施的品牌,打造成市域检察机关协作的典范。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周锦燕在讲话中指出,省院党组和陈勇检察长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工作,省检察院要出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地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强化与河务、水务、环保等行政机关的配合,加大办案力度,集中力量多办案、办好案、办大案,把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坚持好、发挥好,统筹推进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会上通过了《黄河流域(山东)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办法》的出台构建程序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常态化工作模式,使跨区域协作工作更具系统性、持续性。各地市的检察官们关围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总结了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并分享了工作经验,对下一步开展协作发表了建议。